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
机构信息
地区: 江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30   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3-67953649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15楼
详细介绍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意见。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意见。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5、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与市发改委对接,配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投资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政府投资,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负责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决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牵头统筹重点片区开发建设。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并提出设施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物流发展工作,负责拟订区物流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解决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的衔接。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负责全区粮食领域相关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区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和监督监测等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民生实事。

12、贯彻落实国家、市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重大能源项目的实施。指导和综合协调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辖区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落实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规定。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投标政策规定。对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检查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16、贯彻国家、市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执行国家、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重要收费。协调、管理、引导已开放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建立全区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加强价格监测。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工作。

17、将原区发展改革委所属区价格认证中心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区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行政职能划入对应内设机构。

18、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19、承担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组织宣传统战群团、思想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纪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法治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工作任务的分解,督促检查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重大生产力布局及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风险隐患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和协调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对口帮扶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能源科)

贯彻落实国家、市产业发展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权限办理农业、工业、服务业、物流、能源等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产业体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农业、工业、服务业、物流、高技术产业等发展规划及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解决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做好与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的衔接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承担能源发展规划、项目推进,解决能源发展重大问题,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研究扩大消费相关工作,提出实施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负责辖区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承担区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区重点片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所涉科室职责的改革和重大项目策划、储备以及前期工作的推进。

(四)投资管理科(重点项目办)

承担投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协调实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投资政策,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生态环境保护、政法单位和党政群团投资项目以及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组织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实施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负责政企业债券转报和存续期管理工作。承担投资项目基础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编制并组织协调实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政府投资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平衡,承担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储备,拟订年度重点项目名单,统筹协调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承担可持续发展推进工作,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承担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所涉科室职责的改革和重大项目策划、储备以及前期工作的推进。

(五)社会事业发展科(粮食科)

承担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工作,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和协调落实人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提出应对老龄化、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并协调实施。承担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民生实事有关工作。承担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协调重大领域、重大项目等国际合作,拟订利用国外贷款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国外贷款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责区域合作协作有关工作。统筹协调物资储备,提出拟订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粮食储备、流通及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方面管理职责。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与市发改委对接,配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所涉科室职责的改革和重大项目策划、储备以及前期工作的推进。

(六)价格管理科

贯彻国家、市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执行国家、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负责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重要收费。协调、管理、引导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建立全区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加强价格监测。承担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照规定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工作。

(七)招标投标执法科

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牵头拟订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和监督等政策规章规定。组织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标准文件区级范本。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受理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招标投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八)招标投标市场监督管理科

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承担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依法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负责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工作。负责使用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招标投标活动。

领导信息

张发义(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全面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任昌卜(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协调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对口帮扶工作;推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统筹管理全区重点项目;牵头市级考核工作,负责协助张发义主任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分管综合规划科、投资管理科(重点项目办)、招标投标执法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科

唐  浩(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综合文字、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发展、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政策研究、粮食储备及粮食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价格管理、价格认证管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粮食系统人员管理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推进重点民生实事;审批及服务社会事业建设投资项目;负责机关党建和工会群团、委内纪检工作。分管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科(粮食科)、价格管理科、价格认证中心

覃莉芸(挂职副主任)

负责产业发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长江经济带建设、能源可持续发展、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长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审批及服务全社会产业、基础设施等建设投资项目。分管产业发展科(能源科)

何  睿(党组成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