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宁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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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夏令时14:00-17:00)) |
电话: | 022-69591913 传真:022-69562728 |
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文化路12号 邮编:3015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本市规章、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拟订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广播电视领域机制体制改革。
四、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活动。
五、管理、指导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及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七、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
八、负责文物保护、非遗保护、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非遗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
九、管理、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管理文化馆、图书馆工作,指导镇、村(社区)开展文化工作。
十、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网络游戏服务监管,负责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十二、监督管理和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十三、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和频道频率的技术规划管理, 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十四、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查处文化、 旅游、 文物、 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五、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
十七、指导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十八、负责文化、旅游、文物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组织推动文化、旅游、文物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区文旅局局长: 李颢
主管工作:主持区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李颢,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籍贯天津市,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现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工作经历:1991.09—1995.07 天津经济贸易学校粮食储检专业学生、1995.07—1995.11 待业、1995.11—2001.01 天津市宁河县任凤乡团委书记、(2001.01—2002.09 天津市宁河县七里海镇党办副主任、2002.09—2002.09 天津市宁河县七里海镇党委委员、党办副主任、宣传干部、2002.09—2005.12 天津市宁河县七里海镇党委委员、招商办主任、宣传干部、2005.12—2007.04 天津市宁河县七里海镇党委委员、党办主任、组织干部)2007.03—2009.03 天津市宁河县七里海镇政府副镇长、2009.03—2013.04 共青团天津市宁河县共青团委员会书记、2013.04—2015.10 中共天津市宁河县丰台镇委员会书记2015.10—2016.06 中共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委员会书记、2016.06—2019.2 天津市宁河区委党史研究室主任、2019.02—2020.04 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党校副校长(正处)、2020.04—2020.05 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2020.05—2020.07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2020年07-至今一级调研员。
区文旅局副局长:王伯军
主管工作:分管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基层党建、工青妇、人事劳资、行政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安全生产(部署检查总结)、综合治理(含乡镇吹哨部门报道)、综合性报告拟写、文化宣传、机构改革、信访维稳、绩效考核、文明城区创建。
个人简历:王伯军,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籍贯天津市,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宁河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工作经历:1986.09--1988.07 天津师范大学地理专业学生、1988.07--1988.09 待业1988.09--1994.12 天津市宁河县档案局管理科管理干部、1994.12--1997.06 天津市宁河县档案局业务指导科副科长、1997.06--2004.11 天津市宁河县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科长、2004.11--2015.10天津市宁河县档案局副局长、2015.10-2018.03 天津市宁河区档案局副局长、2018.03--2019.01 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2019.01-- 至今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区文旅局副局长:刘广玲
主管工作:分管社会文化科、文化馆、图书馆。具体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三下乡、文物保护、非遗保护、文博场馆管理、文化活动组织、民间文艺团体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区内大型活动审批。
个人简历:刘广玲,女,汉族,1972年3月出生,籍贯天津市,无党派人士,大学学历,现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工作经历:1996.07--2001.05 宁河县芦台一中教师;、2001.05--2006.03 宁河县师范学校教师;2006.04--2009.04 宁河县文化馆副馆长;2009.04--2010.04 宁河县文化广播电视局业务科科长;2010.04--2013.08 宁河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助理;2013.08--2015.10 宁河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2015.10--2019.01 宁河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2019.01-- 至今宁河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福军
主管工作:主管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和旅游管理。
个人简历:刘福军,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籍贯天津市,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工作经历:1985年3月--1991年5月,天津市石化公司公安处消防大队三中班长;1991年5月--1996年11月,宁河区芦台服装厂业务员;1996年11月--2001年9月,县新华书店职工;2001年9月--2004年12月,县新华书店经理助理;2004年12月--2009年4月,县新华书店副经理,2009年4月--2013年7月,县新华书店经理,2013.07--2015.10 宁河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队长、2015.10-- 2020.01宁河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2020.01- 至今 宁河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