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规划、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城市规划研究,参与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对本县城市规划、测绘、地名、...
机构信息
地区: 宁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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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2-69591555 传真:022-69591555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邮编:3015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规划、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城市规划研究,参与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对本县城市规划、测绘、地名、城建档案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本辖区城市总体规划、建制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需要保护和控制地区的规划、新城和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集镇和村庄的建设规划;参与编制专项规划;依法审查、审批城市规划。
    三、负责审批本辖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总平面设计方案;负责本辖区规划设计招标和方案征集工作;负责县内城市雕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
    四、按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县政府各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五、按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市政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测绘、地名和城建档案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本辖区规划建设项目开工验线、查验和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依法查处县内涉及规划、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等违法行为,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乡镇规划所实施领导和管理。
    八、负责本辖区测绘市场监管和测量标志保护等测绘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地名规划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预验收证明、验收认可证的管理和城建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地下空间、地下管线规划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法制工作;负责规划管理队伍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申报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等信访工作;负责本县人大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以及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行政办文、人事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及其他工作

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配合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2、党群工作科 :

负责组织、宣传、纪检、党建、工青妇工作

3、资源保护管制科(地质矿产科) :

负责组织本辖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负责编制本辖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

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政策,负责本辖区耕地数量、复垦土地地块质量及生态保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占补平衡统筹管理。

监督本辖区地面沉降的防治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动本辖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

负责落实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 负责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申报并实施本辖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负责落实本本辖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土地用途转用、征收征用审查报批相关工作。

4、规划科 :

承担本辖区土地、矿产、水资源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落实“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组织编制、指导并实施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完成市局下达的规划编制任务,落实市域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合编制专项规划。配合做好重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街接。配合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的选址工作。负责审查、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开展本辖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以及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

5、自然资源调查和不动产登记科 :

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承担本辖区土地、水资源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 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

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

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6、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依据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除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公开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指导监督本辖区土地储备工作,组织审核土地开发项目方案并指导实施。

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地价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供地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负责本辖区土地供后监管工作。

7、综合业务科(政务服务科) :

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用地预审工作。

负责本辖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测绘作业证核发等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本辖区地名工作。

8、建设项目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

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许可以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负责(协助)做好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9、证后管理和执法监督科:

贯彻执行城乡规划、 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

严格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查处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等违法案件。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规划证后管理工作。

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规划和自然资源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靳怀东,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本科,党员
负责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二级调研员杨昕力,女,汉族,1971年8月出生,本科,无党派人士
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管理;分管规划科、宁河区规划服务中心
副局长韩冀,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本科,无党派人士
负责土地征收转用、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处置、自然资源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地质勘查和地矿资源管理、机关财务审计工作,分管资源保护管制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调查和不动产登记科、宁河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宁河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分管天津市田禾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副局长刘国锋,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本科,党员
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规划管理、综合业务管理和政务服务工作、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分管综合业务科(政务服务科)、建设项目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
四级调研员于文成 ,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本科,党员
负责纪检监察
支队长李华健,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本科,党员
分管监察支队、证后管理和执法监督科以及土地规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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