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有关政策和规范、标准。 (二)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
机构信息
地区: 宝坻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作息),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冬季作息)
电话: 022-29241440
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0号; 邮政编码:3018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有关政策和规范、标准。
(二)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与土地资源整理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和房改资金管理。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制定房地产(含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监督执行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六)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监督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制度。                                               
(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监督管理。
(八)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施工许可等相关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及相关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
(九)贯彻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负责与市相关部门关于村镇建设工作对接。
(十)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屋除外)。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协调指导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
(十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指导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十二)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主任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本单位审计计划的制定、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三重一大”事项的跟踪审计以及资产管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负责编制、上报、保管住房和建设系统档案,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工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统战、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奖惩、劳动工资、生活福利、保险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人员的调配和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评定、聘任考核的管理;编制职工教育及人才培养规划,指导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职工队伍的培训;负责协调、指导机关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预算科

负责全委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定期检查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各项制度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对基层会计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与管理;检查各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确保全委资产完整;负责全委固定资产的登计和各种财务报表工作;负责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预算管理;负责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缴存;负责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审核拨付;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法治信访科

宣传贯彻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印发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负责全委权责清单制定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责;组织全委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委综治、维稳、防范、反恐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协调和考核;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留言的接待、受理、转办、答复;负责重点信访事件的协调办理和督查督办;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房地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区城乡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审批等住房保障工作;参与经济适用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和危房改造计划;负责公有住房出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统计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既有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推动、指导危险房屋的查勘鉴定和修缮工作;负责全区历史风貌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商品房新办建设计划、结转建设计划工作;负责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业务管理科

贯彻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负责与市相关部门关于村镇建设工作对接;负责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区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制定指导实施全区非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负责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引进、推广和节能宣传教育、交流合作;负责全区商品房项目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教育培训;负责全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违反《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备案;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投资、建设;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消防科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领导信息

芮淑霞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基本信息:女,汉族,1966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领导区住建委全面工作
宋子岭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5年9月生,大专,中共党员
分工:担任乡村振兴工作
朱彦春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5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住房服务中心物业等工作,分管综合业务管理科、法治信访科工作
刘万富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8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消防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财务预算科工作
王大坡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4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住房服务中心市场工作,分管办公室、房地产监督管理科、政工科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