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宝坻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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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4:00-18:00(夏季) 8:30-11:30 13:30-17:30(冬季) |
电话: | 022-29241428 |
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广阳路与开元路交口西侧 邮政编码:301899 |
1、办公室
负责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性会议组织、重要文稿起草、代表委员提案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负责公文办理、保密机要、新闻发布、档案管理、公务接待、政务信息报送、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考勤管理、值班值守、后勤保卫;负责综治、信访、双拥、国家安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网络信息建设及网络、政策舆情分析;负责人力社保领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依法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牵头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京津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同发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科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负责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主体责任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中央、市委、区委、局党组重大专题教育、专项活动的协调工作;协助局党组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学习交流培训、技术职称评定、权责清单梳理、老干部、计划生育、内部审计等工作;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牵头负责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社区共建、志愿服务等工作;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和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协助帮扶组开展帮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就业科
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负责劳动力资源的管理和统计,监控城镇登记失业率;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资格认定和年检工作并实行监督和检查;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失业预警制度及失业保险监督办法,预防、调解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负责办理退工、退档的审核和失业保险的发放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及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制定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就失业登记、招工备案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和行政村劳动保障信息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指导和规范民办技能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年检评估、招生等工作;落实职业能力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和有关部门开展技能竞赛活动;落实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制度,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落实职业培训和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对口支援和合作交流工作;落实外国人来津来宝工作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养老工伤保险科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组织推动工作;负责监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政策的落实;执行养老、工伤保险监督办法;负责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企业职工的审批工作以及组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因病、非因公伤残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企业到龄特岗职工的审核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老年人生活补助审核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工伤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医疗(康复)政策,落实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及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政策;负责工伤案件的受理、调查、认定,承办工伤案件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讼;负责组织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鉴定;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劳动监察科
负责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指导、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执法工作;负责“治欠保支”及重大劳动监察案件的落实查处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劳动监察执法案卷审核;负责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业务指导、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基层劳动保障信息管理和劳动保障政策社会宣传,编辑印发有关人力社保宣传刊物;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推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规范实施,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落实非公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最低工资保障和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事业单位管理科(区职称办公室)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结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转正定级、交流调配、聘用合同管理、科级干部任免等相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承办区人大、区政府任免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雇佣劳动者审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等工作;组织落实“三支一扶”政策;落实职称改革工作规划、政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奖惩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奖励、处分、控告、申诉等工作,受理并查处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检举、投诉、信访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我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协助开展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人力资源科
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拟订人力资源服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才需求预测、人才引进、迁转政策落实等相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流动人员档案及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管理;负责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政策落实;负责博士后人员管理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管理工作;落实留学人员来津来宝(回国)工作政策;推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工资福利科
负责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年度计划实施和调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调配、福利和退休政策指导落实、退休手续办理、社会保险基数及公积金基数审核、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及福利待遇的宏观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核算、保险基数核算、年休假核算、工资统计、薪酬水平调查等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建华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4年3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
申国庆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0年9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党建、组织人事、行风、意识形态、机关财务、安全生产工作、劳动保障监察、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核算和发放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科、综合服务部、党建办公室、劳动监察科、综合执法支队、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服务部
李伯军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1年1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事业单位管理、职称评定、事业工资、养老工伤、民生公司工作,分管事业单位管理科、养老工伤保险科、工资福利科、民生公司
杨丙胜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9年8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促进就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人力资源、人才引进、开元公司工作,分管就业科、职业介绍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部、失业保险部、人力资源科、人才服务部、流动人员服务部、开元公司、民益公司
朱秀梅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基本信息:女,汉族,1974年7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分管劳动关系部、仲裁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