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人力资源引...
机构信息
地区: 宝坻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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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4:00-18:00(夏季)    8:30-11:30  13:30-17:30(冬季)
电话: 022-29241428
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广阳路与开元路交口西侧   邮政编码:301899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监督、指导、检查技能培训机构相关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落实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办区人大、区政府任免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相关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我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协助开展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档案管理、调配交流、培训考核、辞职解聘,技术工人培训和技术等级考核等工作。
(九)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留学人员来津来宝(回国)工作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性会议组织、重要文稿起草、代表委员提案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负责公文办理、保密机要、新闻发布、档案管理、公务接待、政务信息报送、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考勤管理、值班值守、后勤保卫;负责综治、信访、双拥、国家安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网络信息建设及网络、政策舆情分析;负责人力社保领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依法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牵头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京津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同发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科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负责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主体责任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中央、市委、区委、局党组重大专题教育、专项活动的协调工作;协助局党组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学习交流培训、技术职称评定、权责清单梳理、老干部、计划生育、内部审计等工作;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牵头负责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社区共建、志愿服务等工作;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和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协助帮扶组开展帮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就业科
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负责劳动力资源的管理和统计,监控城镇登记失业率;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资格认定和年检工作并实行监督和检查;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失业预警制度及失业保险监督办法,预防、调解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负责办理退工、退档的审核和失业保险的发放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及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制定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就失业登记、招工备案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和行政村劳动保障信息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指导和规范民办技能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年检评估、招生等工作;落实职业能力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和有关部门开展技能竞赛活动;落实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制度,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落实职业培训和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对口支援和合作交流工作;落实外国人来津来宝工作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养老工伤保险科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组织推动工作;负责监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政策的落实;执行养老、工伤保险监督办法;负责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企业职工的审批工作以及组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因病、非因公伤残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企业到龄特岗职工的审核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老年人生活补助审核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工伤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医疗(康复)政策,落实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及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政策;负责工伤案件的受理、调查、认定,承办工伤案件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讼;负责组织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鉴定;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劳动监察科
负责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指导、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执法工作;负责“治欠保支”及重大劳动监察案件的落实查处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劳动监察执法案卷审核;负责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业务指导、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基层劳动保障信息管理和劳动保障政策社会宣传,编辑印发有关人力社保宣传刊物;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推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规范实施,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落实非公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最低工资保障和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事业单位管理科(区职称办公室)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结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转正定级、交流调配、聘用合同管理、科级干部任免等相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承办区人大、区政府任免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雇佣劳动者审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等工作;组织落实“三支一扶”政策;落实职称改革工作规划、政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奖惩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奖励、处分、控告、申诉等工作,受理并查处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检举、投诉、信访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我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协助开展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人力资源科
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拟订人力资源服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才需求预测、人才引进、迁转政策落实等相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流动人员档案及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管理;负责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政策落实;负责博士后人员管理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管理工作;落实留学人员来津来宝(回国)工作政策;推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工资福利科
负责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年度计划实施和调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调配、福利和退休政策指导落实、退休手续办理、社会保险基数及公积金基数审核、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及福利待遇的宏观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核算、保险基数核算、年休假核算、工资统计、薪酬水平调查等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何建华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4年3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
申国庆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0年9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党建、组织人事、行风、意识形态、机关财务、安全生产工作、劳动保障监察、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核算和发放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科、综合服务部、党建办公室、劳动监察科、综合执法支队、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服务部
李伯军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1年1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事业单位管理、职称评定、事业工资、养老工伤、民生公司工作,分管事业单位管理科、养老工伤保险科、工资福利科、民生公司
杨丙胜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9年8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促进就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人力资源、人才引进、开元公司工作,分管就业科、职业介绍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部、失业保险部、人力资源科、人才服务部、流动人员服务部、开元公司、民益公司
朱秀梅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基本信息:女,汉族,1974年7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分管劳动关系部、仲裁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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