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制定区年度和中长期民政事业发展计划。 (二)负责推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
机构信息
地区: 宝坻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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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4:00-18:00(夏季) 8:30-12:00,13:30-17:30(冬季)
电话: 022-29241835  022-29257607(传真)
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挹青路 邮政编码:3018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制定区年度和中长期民政事业发展计划。
(二)负责推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行政区划和区域勘界工作,拟定本区行政建制的撤并、划分的方案和申报。
(四)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建设,参与基层政权建设,主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
(五)拟定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落实社会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落实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六)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负责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公益服务、规范化指导、综合监管等工作,履行社会组织年检、评估,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结合业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九)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
突出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扩大民政兜底保障群体范围,提升民政为民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个性化水平,强化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编牢织密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在老龄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等部门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水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负责本系统内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宣传工作,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负责人事、工资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检查、指导政风行风、精神文明、老干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文件材料,领导讲话和年度工作要点、总结的起草;承办全局性会议、外事管理、接待;负责公文运转、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档案、信访;负责依法行政、普法、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府采购;负责保密、安全生产、内部保卫、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预算科
负责制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系统事业会计和机关行政会计工作;负责价格补贴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工资发放;负责党费、工会会费账户的管理;负责本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审计监督;负责对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的拨付使用和审计监督;负责对社区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拨付使用和审计监督;负责对彩票公益金等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层政权建设科
指导、监督街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委会组织法》开展村委会、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基层政权组织建设的开展情况;督查各街镇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六步决策法”情况;做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拟定本区行政区划方案及有关报批工作,负责勘界和区划图审校工作;负责社工人才工作;对本区已审批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指导各社会组织组建基层党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协调区有关部门推动全区和谐社区建设;负责全区志愿服务发展目标及有关政策并推动落实,指导区志愿服务协会开展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科
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拟定全区社会救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负责低保对象档案管理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督促、检查各街镇特困供养人员工作的落实,以及养老机构的软硬件建设和供养状况;负责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审批;负责对依法登记经营的养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补贴的申请及发放;负责街镇村居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及项目补贴的申请和拨付;配合慈善协会、社会团体搞好各类社会救助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事务科
负责依法办理全区的结婚、离婚登记;做好婚姻法律、法规以及登记知识的宣传咨询;负责殡葬管理,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做好殡葬行政执法、殡葬补贴发放工作;指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高万通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3年4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张建志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回族,1967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意识形态、信访、依法行政、督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青妇、老干部、计划生育、政务、养老工作,协调落实老龄工作。分管办公室、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鲁宗红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女,汉族,1966年1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财务、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区域勘界、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社会组织工作。分管财务预算科、基层政权建设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志愿服务协会
田耕耘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5年6月生,市委党校大专,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事务、救助服务机构管理、殡葬工作。分管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救助管理站、殡仪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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