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拟定区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细则、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机构信息
地区: 宝坻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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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4:00-18:00(夏季) 8:30-11:30 13:30-17:30(冬季)
电话: 022-29241830(电话、传真)
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开元路与渔阳路交口西侧
详细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拟定区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细则、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拟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区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地管理工作。
(四)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对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镇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承担相关职责。
(五)组织实施城区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区街道综合整修管理工作,指导做好街道综合整修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功能照明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六)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饮垃圾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全区垃圾的统一处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废弃物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负责推动城区厕所改造。
(八)组织协调城区清融雪工作。
(九)负责城区绿化工作。对全区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区园林绿化工作及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指导城区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园林绿化工作。监督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十) 负责公园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
(十一)负责燃气、供热设施运行综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道路管线井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停车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研究编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制定工作目标、标准,并组织实施和考核。组织、指挥、调度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重大和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法资格审查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
(十七)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
(十八)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十九)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普法、综合统计工作。
(二十)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督察督办;负责监督城市管理相关执法检查工作。
(二十一)协调处理本领域的举报和信访案件。
(二十二)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监督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二十三)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四)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职能转变。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强、优化、转变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构建权责清晰、服务高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城市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和城市管理标准化水平。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在有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方面的分工。
(1)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等部门编制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既有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管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2)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拟定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层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2.与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渣土治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有关渣土治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负责渣土运输、处理、再生利用行政管理。负责指导考核有关部门和各街镇渣土治理工作。负责渣土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包括渣土运输车辆车体不洁、撒漏、不在规定地点装卸等造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2)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各类工程施工现场控尘标准,对渣土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有关违法情况进行查处,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房屋拆迁、装修、水务工程等施工现场渣土堆放、苫盖、控尘监督管理。区交通局与区公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承担渣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区公安部门负责渣土运输车辆改装管理,查处渣土运输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3.与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局在交通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交通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区交通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轨道交通,协调铁路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委机关政务和内部管理工作。承担公文处置、会务办理、政务公开、保密机要、绩效考核、综治维稳、档案管理、外事和来信来访、建议提案的组织办理。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宣传工作。军转复退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机关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财务管理及统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网信工作。负责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容景观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领域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做好本领域用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区市容市貌建设项目,组织指导建设、代建单位施工管理。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功能照明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领域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做好本领域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饮垃圾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全区垃圾的统一处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废弃物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负责推动城区厕所改造。组织协调城区清融雪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政园林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领域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做好本领域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绿化管理工作。对全区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区园林绿化工作及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指导城区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园林绿化工作。监督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公园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燃气、供热设施运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管线井、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停车、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城市管理督查科
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工作的组织推动协调。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督察督办。负责监督城市管理相关执法检查工作。承担城市管理领域协调事项的联络服务和保障。牵头组织重大会议活动、重要节假日环境秩序保障工作。牵头组织协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拟订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负责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镇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赵雪松
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2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全面工作
田百军
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处)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1年3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城区绿化养管、公园管理工作。分管财务室、市政园林管理科、园林所工作
杜春庚
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4年1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环卫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全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饮垃圾宏观管理、城区环卫作业监管、清融雪作业、垃圾分类、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洒水降尘、公厕管理工作。分管环境卫生管理科、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市政市容服务站)、考核办工作
王民强
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6年9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城市照明、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布置、执法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市政综合管理、城市道路管线井、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监管工作。分管市容景观管理科、城市管理督查科、市政园林管理科、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市政市容服务站)
牛利轩
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2年6月生,大专,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机关政务和内部管理、组织人事、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宣传、网信、政务公开、保密机要、绩效考核、综治维稳、建议提案办理、普法、治欠保支、作风纪律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工科、纠风办
宋治勇
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党组成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1年6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工:负责燃气、供热综合管理工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燃气所、供热所、执法支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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