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保证上级政府的政令以及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 二、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三、领导镇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所属村公司、村委会...
机构信息
地区: 北辰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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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夏季)2:00-5:30;下午(伏天)2:30-5:30;下午(冬季)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2-26630968
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282号天穆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3004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保证上级政府的政令以及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

二、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三、领导镇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所属村公司、村委会管辖范围内的企业。

四、领导和组织实施经济体制和政府机构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工作,逐步建立起精干、务实、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系统,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作用。

五、编制全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决算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 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城乡建设事业和民政、审计、对外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华侨事务等行政工作。

七、协助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政府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工作,并且监督他们遵守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

八、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九、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贫困地区、老区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促其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十、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

十一、依照法律和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十二、办理区、镇人大议案、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办理情况;办理区、镇政协委员的提案。

领导信息

刘永炬党委书记

王维柱党委副书记、镇长

阚胜勇人大主席、一级调研员

季立春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兼)

高  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张春华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银苹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兼)

赵祎廷党委组织委员

庞  虹党委宣传委员

王玉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学祥人大副主席

时学颖副镇长

隋悦军副镇长

于  良副镇长

刘  戈副镇长

魏俊强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孙宝山二级调研员

武守江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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