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夏季)2:00--5:30;下午(伏天)2:30--5:30;下午(冬季)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2-26831173 统计违法举报电话:022-26911727 |
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果园东路文化中心A座7层 邮政编码:3004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镇街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金融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负责全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承担依法行使统计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职责,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七)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八)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统计标准,依法监管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一)负责全区统计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协助镇街管理统计办公室及专职统计人员。
(十二)加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执行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准则,管理、维护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三)负责机关内部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柏林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朱 明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河任区统计局二级调研员
周 凤任区统计局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