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商务局
(一)贯彻执行有关服务业、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性文件、措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动对外开放工作。 (二)研究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拟...
机构信息
地区: 北辰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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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夏季)2:00--5:30;下午(伏天)2:30--5:30;下午(冬季)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2-26391107
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顺义道67号 邮政编码:3004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服务业、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性文件、措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动对外开放工作。

(二)研究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拟订本区服务业、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落实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商贸物流工作。

(四)拟订本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贯彻执行市场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组织编制、指导、实施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的规划,推动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及特色商业街发展。推进菜市场、早餐网点的标准化建设并指导其运营管理。指导推动服务业企业等级申报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推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五)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商务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业服务质量行为。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进行能源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煤炭流通、再生资源、酒类流通及二手车鉴定评估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商品进出口贸易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区内加工贸易、机电进口、技术进出口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宣传培训等活动。指导协调处理区内企业国际贸易纠纷。配合市商务局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

(八)负责技术贸易的协调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落实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组织拟订本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制定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平台建设。

(十)承担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项目确认、免税进口设备备案、自有资金进口更新设备备案的初审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指导国家级、市级开发区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落实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承担本区服务外包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外资招商和项目谈判工作。指导区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促进对外经济合作。负责对本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进行监管,推动和组织协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大型境内外直接使用外资招商活动。负责本区重要经贸外事活动,并对有关经贸外事工作进行指导。

(十二)负责本区内外贸易、服务业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负责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管理。承担服务业、内外贸易、外资等有关经济指标的运行分析和考核工作。承担服务业千万元、亿元项目统计工作。指导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十三)负责本区商务楼宇的协调管理和楼宇经济促进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负责本领域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十五)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十六)指导协调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商务对外宣传工作。指导或联系相关商会、协会、学会、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

按照市、区统一部署,推进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一制三化”,加强对商务发展的宏观引导和促进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宏观指导和微观管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商务局负责依法对本部门行政职权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对涉及撤销或建议撤销行政许可的处罚情况和涉及失信、欺诈等有关诚信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通报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变更情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文件等资料抄送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协助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配合参与重大行政审批事项的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并负责协调相关专家出席。(2)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向区商务局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信息资料。

领导信息

米洪健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周再明  区商务局局长

付桂深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李建霞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韩树军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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