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夏季)2:00--5:30;下午(伏天)2:30--5:30;下午(冬季)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2-26835935 |
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文化活动中心B座6层 邮政编码:3004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确定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三)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引进并优化科研机构布局,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信息动员工作。负责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工作。
(四)贯彻落实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相关科技经费预决算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
(五)贯彻落实基础研究、重大科技项目、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科研保障和科技资源共享的相关工作。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六)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拟订相关文件。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七)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工作,负责科技评价机制、科研诚信、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八)组织实施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九)承担引进外国专家的相关工作。
(十)贯彻执行本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一)负责本区科学技术奖励组织推荐工作。
(十二)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十三)组织推动科技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
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变。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综合科
承担机关党务、纪检、组织人事、宣传、文秘、会务、机要、信访、档案、保密、财务、资产、安全生产、老干部、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协助、督促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创新服务科
负责编制科技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等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国防科技信息动员、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等工作。负责科技经费管理,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负责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基础研究、重大科技项目、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参与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评价机制、科研诚信、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引进外国专家的相关工作。负责科技人才队伍、科技普及和科技传播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区科学技术奖励组织推荐及科技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丁庆兰 任党组书记、局长
刘云玲 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学明 任党组成员
武传宝 任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