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审计局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
机构信息
地区: 津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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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19号 邮  编:300350
详细介绍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结合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略。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收支;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本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负责局机关人才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组、机关纪检、信访和群团组织等日常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承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全局相关重要会议,督办落实重要事项;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保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承担公务员招录遴选、统一战线、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档案、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办公设施维护、安全保卫、干部值班、后勤管理等工作;审修行政公文和审计项目报告等。负责与市审计局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2.法规科

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审计业务质量管理等工作。承担审计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购买服务和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承担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提出审理意见,负责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推动实施;负责审计统计工作;负责检查评估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工作;承担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协调业务部门向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移送重大案件(事项)线索工作。承担对局机关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负责与市审计局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3.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负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组织协调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与市审计局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4.联网实时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拟订机关信息化发展计划,起草信息化方面规章制度,负责机关信息安全,承担应用系统、网络通讯、审计网站和局机关计算机等设备管理维护。统筹组织电子数据审计及日常审计监督。负责制定电子数据审计有关制度,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审计,承担区级联网单位电子数据采集、接收、整理、数据使用授权管理,负责电子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利用,负责所采集数据的安全管理检查。负责与市审计局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5.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开展区级行政事业相关部门的日常审计监督,负责区级各部门、镇政府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本区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和效果的跟踪审计和整改;组织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审计;承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及局交办其他工作。负责与市审计局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6.财政金融审计科

负责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区、镇财政日常审计监督;负责区政府管理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组织政府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审计。承担区政府管理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银行的日常审计监督;组织起草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报告。承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及局交办其他工作。负责与市审计局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7.经济责任审计科

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由经济责任审计科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承担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的督促落实。统筹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全区各街镇、办事处、党政部门、区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推动土地、水、森林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部门的日常审计监督。承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局交办其他工作,负责与市审计局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8.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工业商业审计科)

统筹组织投资审计工作和区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组织并承担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组织本区对口援助资金审计,承担投资相关部门的日常审计监督;组织并承担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审计。承担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日常审计监督。承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及局交办其他工作。负责与市审计局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领导信息

王玉爱,女,汉族,1968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民建会员。现任区政协副主席(兼)、民建天津市津南区工委主委、天津市津南区审计局局长。
吴春艳,女,回族,1968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凤海,男,汉族,1965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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