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 
(一)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本区重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源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各镇、农业园区、开发区和长青办事处财政分配政策,拟订鼓励公益...
机构信息
地区: 津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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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2-28392208     传真:022-28392208  
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11号     邮编:300350    
详细介绍

(一)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本区重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源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各镇、农业园区、开发区和长青办事处财政分配政策,拟订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源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度。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支出标准、定额,负责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八)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审核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定,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有关职责。

(十三)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投标和监督评估制度。

(十四)负责本系统理论政策研究、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信息和咨询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六)负责本系统支持招商引资的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对全局党务、政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机要、通讯、督办、信访、法制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财务经费、人事劳资、干部任免、考核、奖惩、计划生育等项工作;牵头组织财政工作的宣传;负责纪检监察、统战等工作;组织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办公信息化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其他工作。

(二)国库科

负责拟订本区国库集中收付政策和制度;负责编制和批复区级部门决算,汇编财政总决算;负责部门决算公开,推行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制度;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负责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审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统计分析全区收支情况;负责财政预算资金核算;指导国库支付中心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负责其他工作。

(三)预算科

拟订本区财政体制、预算管理、财政转移支付等制度,负责区对镇的转移支付工作;研究制定年度预算的原则和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全区年度预算;负责汇编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单位年初部门预算,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分析报告本区预算总体执行情况,指导下级财政预算管理,负责市与区财政、区与镇财政的年终结算工作;承担与区人大财经委的沟通联络,配合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协调预算编审中心的工作。负责其他工作。

(四)行政事业科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编制、调整及决算相关工作;负责市专项资金、区专项资金的安排和落实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政策性调资的审核测算工作;负责行政、政法、市容、教育、科技、文化等单位的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年度内财政专户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工作。配合主责科室做好各项改革相关配套工作,及时调整机构改革部门的预算和资金管理,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市、区各级重点工作,做好调研及意见回复等工作。负责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科

负责拟订支持我区农业农村发展、扶贫助困等领域的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农业农村、水务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负责其他工作。

(六)综合建设科

负责拟订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相关制度,非税收入收缴及相关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服务监督工作;负责土地整理单位土地成本确认工作,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资金统筹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与有关部门拟订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负责其他工作。

(七)会计企业科

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推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实施;负责推进全区各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事务;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区代理记账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监管等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生态环境、发改、商务等单位的专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负责管理科技、节能环保、商业流通等领域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负责区级“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与拨付;负责市财政局布置的国有企业月报和年度决算工作。负责其他工作。

(八)社会保障科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区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管理;负责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支出管理;参与拟订我区卫生健康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其他工作。

(九)采购监督科

负责拟订我区政府采购管理执行制度;负责审批政府采购特殊事项;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及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与分析;负责指导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监督、绩效评价;负责拟订执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及绩效评价。负责法务管理;负责内部控制管理;负责内部审计管理。负责其他工作。

下属单位包括:

1.预算编审中心

2.国库支付中心

领导信息

张树生,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树森,津南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邢广春,津南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旭,津南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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