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天津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制度、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担负人防建设、管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施业务指导。 (二)参与拟订全区...
机构信息
地区: 津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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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3: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2-28393951,022-28391204 传真:022-28393951,022-28391204
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津歧路49号 邮编:30035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天津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制度、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担负人防建设、管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施业务指导。

(二)参与拟订全区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中有关人防建设的规划,并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提出人民防空要求。拟订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人民防空标准,配合市人防有关部门对人防工程(含结建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监督检查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人防建设平战结合工作。按照人民防空要求及标准,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

(四)掌握重要防护目标、物资储存、人口分布和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情况,拟订人民防空方案,制定遭袭时人员掩蔽和人口疏散方案及各类保障计划。组织城镇防空袭演练,负责人防指挥设施建设。

(五)制定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六)承担区政府赋予的民事防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和学术研讨活动。

(八)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的计划、管理和有关资金筹措。负责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战时职责按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政务事务和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综合统计、信访等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人事管理,离退休管理服务、干部教育培训及外事工作。拟订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负责对人防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负责经费的计划、管理和有关资金筹措工作,并对各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劳资、会计、出纳以及票据管理工作。拟订人民防空方案,制定遭袭时人员掩蔽和人口疏散方案及各类保障计划。组织城市防空演练,负责人防指挥设施建设。组建和培训人防专业队伍,指导人防志愿者队伍组训工作。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口疏散地域建设。掌握全区重要目标、物资存储、人口分布、避难场所等情况。编制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的社会宣传和技能培训。负责拟订人防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订全区建设规划中有关人防建设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监督、管理、验收、交付使用和现有人防工程的维修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和结建人防工程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档案资料的接收、保管工作。

领导信息

张双有,现任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魏举洪,现任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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