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丽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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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13:30-18:00(工作日) |
电话: | 022-27392578 传真电话:022-27392578 |
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19号 邮政编码:300380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调查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
三、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队伍发挥积极作用。
六、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培训工作。
七、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督促本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协调本系统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保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审计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安全、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并组织落实信息化网络建设的管理、维护及信息综合保障和应用。负责本系统的统计调查工作。牵头本系统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研究室。承担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负责信息编报工作。负责对外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及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合同文本审核。承办需要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协调本系统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保障。
(三)社区矫正管理科(西青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行政复议立案综合科(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复议立案接待中心)。负责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来访接待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立案审查及补正、复议申请受理(含不予受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各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第三人)的行政应诉案件;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日常统计、分析通报等综合事务性工作。
(五)行政复议审理科(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心)。负责办理区政府裁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办理区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区政府决定进行行政赔偿的案件。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监督区各部门、各街镇、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调查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
(七)法治宣传科。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各街镇和开发区司法所工作。指导监督帮教安置工作。拟定全区调解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区调解员队伍建设。承担全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及调解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律师工作科。负责牵头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拟定全区律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律师、律师事务所年度注册、年度考核的初审工作,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予以查处。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科。牵头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工作。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投诉处理。
(十一)政治处。负责本系统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群团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妇联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西青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定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本区范围内的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市司法局、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西青公证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国内及涉外经济、民事公证,办理与公证有关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杨柳青司法所、中北司法所、大寺司法所、张家窝司法所、辛口司法所、精武司法所、王稳庄司法所、李七庄司法所、西营门司法所、开发区司法所、赤龙南司法所、津门湖司法所。
李宝树天津市西青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工作
简历:李宝树,男,汉族,1967年11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西青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