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丽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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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50,14:00—18:00 期间伏天时间为:8:30—11:50,14:30—18:00 |
电话: | 022-84472719(综合科) |
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栖霞道12号 邮政编码:300300 |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研究拟订有关地方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区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路四江
工作分工 :负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简历 :路四江,男,汉族,1964年10月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