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丽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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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期间伏天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电话: | 022-84375003 传 真:022-84375003 |
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 邮 编:300300 |
区政府城市化建设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化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市委和区委关于城市化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化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化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我区城市总体规划,拟订东丽区城市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落实我区城市化建设指导性意见、工作计划及相关政策。
(三)负责推动和监督检查相关单位、部门落实城中村改造、示范镇(宅基地换房)建设、重点工程还迁等项目建设,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指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征地拆迁补偿、还迁等方面的政策实施。
(五)负责统筹制定全区拆迁工作计划,协调推动相关拆迁主体按时完成拆迁任务。
(六)负责推动落实土地出让计划,协调土地挂牌出让,指导落实示范镇项目资金平衡。
(七)负责推动相关单位、部门按计划落实复垦工程,完成借用土地指标归还,实现土地平衡。
(八)负责对拆迁上报的公建拆迁数量、资金进行复核,确定拆迁补偿资金的数额。
(九)负责推动全区农民长远生计用房建设。
(十)负责协调推动城市化建设中遗留问题的解决。
(十一)负责研究制定城市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按照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十二)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三)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在职职责范围内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科。负责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党建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综治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组织安排主任办公会和筹备其他会议及重要活动;负责财务、文秘、档案、保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项目推动科。负责推动和监督检查相关单位部门落实城中村改造、示范镇(宅基地换房)建设、重点工程拆迁、还迁等工作,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推动落实土地出让计划,协调土地挂牌出让,指导落实示范镇项目资金平衡;负责推动相关单位、部门按计划落实复垦工程,完成借用土地指标归还,实现土地平衡;负责推动全区农民长远生计用房建设。
(三)政策研究科。负责协调落实我区城市化建设指导性意见、工作计划及相关政策;负责指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征地拆迁补偿、还迁等方面的政策实施;负责对拆迁上报的公建拆迁数量、资金进行复核,确定拆迁补偿资金的数额;负责研究制定城市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按照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负责政策调研工作。
东丽区人民政府城市化建设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魏建明
工作分工 :分管网信、综治、普法、统战、工会、妇联、信访稳定工作。
简历 :魏建明,男,汉族,1963年3月生。河北省人,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东丽区新立镇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东丽区军粮城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镇长、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党委副书记、主任、党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东丽区新立街道党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东丽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