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丽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期间伏天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电话: | 022-24390233(对外咨询电话) |
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30号 邮政编码:3003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文件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落实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有关部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协调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控政策,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博士后管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三支一扶”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落实留学人员来津(回国)工作政策。
(七)承办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区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八)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推动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十)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本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郝宝杰
工作分工 :负责人力社保局全面工作。
简历 :郝宝杰,男,汉族,1966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人力社保局全面工作。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调研员 李义柱
工作分工 :协助董广星同志分管人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