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管理局
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建成后的接收...
机构信息
地区: 滨海新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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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3: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2-67289067,022-67288907
地址: 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 邮政编码:300480
详细介绍

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标准,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建成后的接收、维 护、运行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城市市政道桥及排水基础设施运营维护。

(四)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古树 名木保护工作;对区域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

(五)负责供水、燃气、供热等传统能源和市政级可再生能源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和用户服务工作。

(六)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生产设施建 成后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再生水、海淡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综合利用。

(七)负责节水工作,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深层地下水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八)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 使用工作,实施水资源监督管理。

(九)负责区域内建成水体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协同建设部门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相关运营管理工作。

(十二)配合拟订水利、供水、排水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再生水处理与利用的特许经营管理。

(十三)配合新区水务局开展水文工作。

(十四)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道路运 输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十五)指导公路、水路、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公路、水路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配合新区交通运输局做好铁路、民航、邮政、海事、救助、打捞等涉地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同交警部门共同治理超限超载。

(十七)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 急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协调交通领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联合运输、 多式联运等综合运输工作。

(十八)负责协调市交委(市港航局)做好商业港区服务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协调农委、渔业等部门做好渔业港区的服务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城市运营维护资金的计划、使用和管理。

(二十一)负责市政公用管理、水务管理和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事后监督管理。

(二十二)负责行使对违反公用事业和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十三)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 的城市管理保障工作。

(二十四)负责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行业、能源等相关设施在智慧城市方面的应用和推广,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二十五)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十六)承接对应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委员会相关职责,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东疆海事局(除行政审批工作)、市港航管理局、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滨海大队。

(二十七)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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