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一)负责贯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水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环卫、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协助制定全区交通、燃气、供热、水资源专项规划。 ...
机构信息
地区: 天津经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8:30-12:00、13:30-17:30(夏令时、冬令时办公时间以通知为准)
电话: 022-66619989
地址: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详细介绍

(一)负责贯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水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环卫、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协助制定全区交通、燃气、供热、水资源专项规划。

(三)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燃气、供热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自来水、再生水和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组织重污染天气、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和预警。

(六)负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组织开展考核负责推进区域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环境监测体系规划和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参与全区燃气、供热、供水等方面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

(八)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审查工作。

(九)负责全区财政出资养护的园林绿化、市容环卫、道路桥梁、交通设施、城市照明、城市家具、给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河湖湿地等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社会单位、居民社区内部环境、绿化的监督整改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监管工作。

(十二)履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三)参与推动全区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十四)负责停车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六)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十七)承接上级对口职能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十八)完成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