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商务局
1.负责推动落实商品进出口促进政策和管理措施;推动全区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协调贸易促进活动和促进体系、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服务外包发展促进工作,做好全区服务贸易牵头工作;负责涉农投资和涉农贸易相关工...
机构信息
地区: 天津经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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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3:30-17:30(夏令时、冬令时办公时间以通知为准)
电话: 022-84906257
详细介绍

1.负责推动落实商品进出口促进政策和管理措施;推动全区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协调贸易促进活动和促进体系、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服务外包发展促进工作,做好全区服务贸易牵头工作;负责涉农投资和涉农贸易相关工作;完成进出口指标任务。

2.负责制定全区商业规划并推动落实,推动商业体系建设,落实相关商业领域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协调落实商业行业领域各类专项创建工作;做好相关商务审批工作。

3.负责全区对外经贸合作交流和对外投资工作,推动企业“走出去”,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经贸合作;牵头落实津洽会、进博会等展会组织、参展工作。

4.负责口岸服务总体协调,指导协助各片区相关部门做好联络口岸单位、对接口岸服务保障等工作,联系海关、边检等口岸部门,联系外汇管理部门。

5.负责管委会、控股公司的外事管理及市外办授权管理的其他工作。

6.负责协调推进天津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牵头做好天津市、新区级困难村帮扶项目、资金对接工作。

7.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做好成品油、拍卖等特殊行业管理;指导再生资源流通行业发展。

8.负责全区电子商务管理及促进工作,推动电商行业制度创新,推动软硬件配套水平提升。

9.负责全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相关行政审批工作,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管理。

10.负责全区汽车贸易促进工作,做好产业政策创新、企业试点申报、产业规模发展、区域配套环境等相关工作。

11.根据部门职责,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党委、管委会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12.负责牵头处理分管领域引起的信访、维稳等工作。

13.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4.落实本部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5.承接上级对口职能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16.完成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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