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建设、交通设施、道桥、保障性住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电力、水务、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有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交通设施、道桥、保障性...
机构信息
地区: 天津经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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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7:30(工作日)
电话: 022-25203650
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融义路与金滨道交口宝信大厦25层 邮政编码:300457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建设、交通设施、道桥、保障性住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电力、水务、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有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交通设施、道桥、保障性住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电力、水务等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中长期规划,组织或参与专项规划编制。

三、负责城市建设、交通设施、道桥、保障性住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电力、水务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四、负责城市建设、交通设施、道桥、保障性住房、道路照明、园林绿化、燃气、供热、电力、水务行业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工作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推广和成果转化。

五、负责区域交通设施、道桥、园林绿化、道路照明、燃气、供热、电力、水务等设施运行、养护监管。编制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会同各相关单位编制经开区(除泰达街范围)整体公用事业预算,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负责新建区域内相关工程建设施工综合协调管理。

七、负责新建住宅商品房非经营性配套公建移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全区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

八、负责组织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施工图审查。

九、负责制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管理办法,并推广实施。

十、配合开展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十一、指导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落实供水排水相关政策,推动供水排水工程建设,组织供水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宣传节约用水政策,指导落实有关标准和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二、贯彻落实河长制要求,负责经开区(不含泰达街范围)河长制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推进,起草修订河长制相关文件,组织研究重大问题解决措施,推动各单位落实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对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十三、负责组织全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推动苗木花卉新品种的引种驯化、培育和推广应用。配合审批部门进行树木迁移、占用绿地审批工作。

十四、负责配合新区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跨区域交通工程项目统筹、建设与协调。

十五、负责相关园区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以及水务、燃气、供热、电力、道路桥梁相关城市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相关园区综合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八、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九、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内日常工作。

二、技术信息科。负责编制专项规划、综合统计分析、研究行业发展动态,推进行业数字化、智慧化建设等工作。

三、建设计划科。负责编制年度基建计划、公用事业预算,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协调推动,负责基建项目拨款,能源补贴、市政养管及扫保费用的预结算和核拨等工作。

四、安全法规科。负责牵头全局安全生产、依法行政、信访投诉等工作。

五、工程建设科。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综合协调等工作。

六、道路交通科。负责道桥、交通设施、道路照明设施行业管理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执法等工作。

七、水务管理科。负责区域水务管理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执法等工作。承担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公用事业科。负责区域燃气、供热等能源行业管理及相关安全生产、执法等工作。

九、园林景观科。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执法等工作。

十、建筑管理科。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的管理、推广工作。负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审查、保障性住房等工作。

十一、执法科。负责统筹相关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科。负责统筹全局有关园区延伸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招商项目联审、诚信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审管联动、环境保护、创文创卫以及非经营性配套公建移交、园区环境卫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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