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金融工作方面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局业务范围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及招商引资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在本局业务范围内贯彻管委...
机构信息
地区: 天津经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金融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8:30-17:30(工作日)
电话: 022-25203535
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融义路与金滨道交口宝信大厦29层 邮政编码:300457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金融工作方面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局业务范围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及招商引资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在本局业务范围内贯彻管委会外资、国资、民资“三资并重”的招商工作战略方针,开拓并维护各级政府、企业、中介代理机构等所有项目渠道资源,协调驻外机构,进行经开区区域招商引资推广工作。

三、负责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和天津市境外投资管理相关要求,对区内企业开展境外直接投资(ODI)等资金跨境业务备案进行审查。

四、监测评估区内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对经开区金融改革创新开展系统性研究,推进自贸区金融领域创新工作。

五、协调金融监管机构,引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

六、协调区内金融企业上市,培育上市备选企业,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经开区企业利用各种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提供协调服务。

七、支持金融企业开展业务创新,推动地方金融机构业务和服务下沉,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八、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及经济、产业规划,落实具体政策研究、行业研究,完善经开区金融业整体布局与规划,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和大型金融机构营运中心集聚。

九、负责对“一行两会”、市金融局直接监管下的金融机构及创新型金融机构的招商工作。负责推进经开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支持金融市场开展产品和工具创新。        

十、联系会计、外国在华商会、出口信保等专业服务机构,带动行业协会资源,推进建设金融服务平台。

十一、配合当前境内外基金产业快速发展的形势,重点开展基金招商、基金融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等工作,完善基金注册后在募投管退等方面的后续配套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保理、租赁企业的招商和配套服务工作,推动保理、租赁等产业政策创新。

十三、组织开展金融业合作交流工作,推动金融聚集区建设,促进融资信息有效对接,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指导金融综合监管中心工作,保障区域金融秩序稳定。

十五、指导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十六、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七、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八、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综合监管中心为金融局所属专业工作机构:

一、依法依规开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开区金融监管工作体系,配合市、新区及经开区金融局做好经开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的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做好相关风险处置工作。

二、负责经开区投资类企业的市场准入和规范引导。

三、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对所监管机构开展风险监测、预警、排查、评估等工作,配合市、新区及经开区金融局加强对本区域金融业务的监测分析、风险排查和风险管理。

四、强化经开区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增强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督促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披露和消费者风险提示。

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金融风险知识的宣传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企业金融风险研判分析及处置工作,提供金融专业支持。

六、配合市和新区相关管理部门,统筹做好权益类交易场所的监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金融秩序。负责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金融领域信访和维稳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八、建立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地方金融机构数据统计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数据,推动金融信息共享。

九、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一、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党建相关工作。负责公文流转、经费、后勤管理等行政工作。负责局室各项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负责金融相关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局室内部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对接办公室、人力、财政、发展和改革、商务和投促办、企业服务、政策研究等相关部门。    

二、产业金融服务科(央企服务部)。针对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中央企业集团、财政部出资设立的大型国企及各省市地方国企等实业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金融招商引资相关工作。负责与一行两会、发改委、国资委、工信部、商务部,及市区发改委、商务局、金融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建立与招商工作相关的联系对接及关系维护工作。负责国企改革的政策跟踪与研究,及各大银行总行战略部,央企投资协会等行业协会,知名事务所等机构的招商渠道搭建工作。负责为招商入区机构提供政策咨询解读、为公司架构提供建议、协调对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等落地服务工作。负责推动招商落地金融企业与区内实体企业的产融对接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有利于产业金融招商的宣传推介活动。  

三、供应链金融服务科。针对民企500强、优质上市公司等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招商引资工作。结合开发区重点发展的实体产业,开展产业剖析研究及细分供应链的贸易金融、融资性金融及相关营利性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口岸贸易金融、物流金融联动,借助港口优势开展口岸金融招商引资相关工作。负责与天津市合作交流办、市政府驻各地办事处、市金融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建立与招商工作相关的联系对接及关系维护工作。负责细分供应链的行业政策跟踪与研究,及相关行业协会、知名事务所等机构的招商渠道搭建工作。负责为招商入区机构提供政策咨询解读、为公司架构提供建议、协调对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等落地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有利于供应链金融招商的宣传推介活动。

四、基金与资管服务科。负责资产管理机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私募证券管理机构、投资类企业等的招商工作,以及相关私募基金投资实体项目的招商工作。负责政府、行业龙头企业发起的产业基金招商工作,引导产业基金投资区内实体项目。负责国家及地方出台的资产管理和私募基金领域政策法规的研究、解读工作。负责联系天津证监局、市金融局、滨海新区金融局相关处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等。负责与行业相关中介机构、服务机构、研究机构合作,开展区域资产管理与基金行业政策推介与宣传工作。

五、自贸创新与跨境服务科。负责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投资机构利用自贸区政策开展跨境投融资、产业并购、境外上市、跨境结算等相关业务主体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金融科技产业招商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利用自贸区政策实现业务创新。负责国家及地方出台的金融业开放、跨境投融资等领域政策法规的研究、解读工作。负责联系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天津外管局、新区中心支局相关处室及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与行业相关中介机构、服务机构、研究机构合作,区域跨境投融资政策推介与宣传工作。

六、金融市场和大项目服务科。负责金融市场政策、功能、业务创新推动,金融资金资源对接。利用国家金融业开放政策,吸引境外知名金融机构等设立境内持牌金融项目的招商工作。负责银政保等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创新业务子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的招商工作。负责统筹做好区内重点大型持牌项目后续服务,推动其在开发区新设机构。负责一行两会出台的金融领域政策法规的研究、解读工作。负责联系天津银保监局、人行天津分行相关处室及行业协会。负责与市区银行、金融租赁、券商等金融机构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区内实体企业。

金融综合监管中心:

一、综合管理和审查科。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市场准入及变更的前置审查工作,承担规范引导投资类企业准入变更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统计数据汇总和分析工作,研究金融监管创新工作。

二、行业监管科。按权限配合市、新区及经开区金融局承担地方金融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研判和预警,督促地方金融企业加强信息披露,并定期报告相关业务数据,配合“一行两会”、市金融局做好持牌金融机构、权益类交易市场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三、案件处置科。负责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承担区内金融风险知识的宣传工作,强化经开区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金融领域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区内金融领域风险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