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红桥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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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
电话: | 022-27323400 |
地址: | 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2号 |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本地区公安工作制度。
二、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工作,依法进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事故进行侦查或者处置。
三、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队伍建设,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考试考核、表彰奖励、工资抚恤等工作。
四、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机关经费、装备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承办市公安局与红桥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指挥室
主要职能:综合掌握分局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接处110警情,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分局公安新闻对外宣传;负责分局公安业务统计、统计分析、考核、机要文件管理、转递与保密工作;见义勇为基金协会和蓝盾基金的协会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的史志、档案管理、网站建设以及督办和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
(二)政治处
主要职能: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管理分局各单位党务、领导干部、人事管理及全局民警工资福利、优抚工作;草拟各类政工文字材料,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政工调研和队伍宣传,组织分局队伍建设绩效考评,团务和青年工作,承办大型活动和会务组织;规划、组织分局民警的在职培训、体能和警务技能训练,学历教育,组织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监察室
主要职能:开展各项纪律规定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和民警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安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办单位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受理民警申诉和投诉,维护民警合法权利。审计各基层单位财务和领导干部任期内、离任财务收入支等情况,开展审计工作调研。
(四)督察队
主要职能:对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组织实施情况,重大社会活动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立案、侦查、处罚,使用强制措施实施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五)考评科
主要职能: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调研,根据市局考评方案和相关文件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考评项目指标和方案,把握调控本单位绩效考评工作进度与力度,分析、汇总、上报考评数据,指导科、室、所、队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维护本单位绩效考评数据库系统。
(六)后保科
主要职能:负责全局财务、基建、装备、车辆、被装、食堂、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购置发放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七)法制办
主要职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诉讼应诉工作;劳动教养案件审核工作;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工作;信访复查工作;执法检查、考核工作;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培训工作;执法分析研判工作。
(八)内保科
主要职能:区内二级企事业单位、金融单位、证券公司、加油站点内部按照内保条例进行防范指导,对违反内保条例的单位及法人按照条例进行处罚,对派出所管辖的三级单位防范工作的推动指导。
(九)户政科
主要职能:1、直接受理群众户口迁移、变动、制发身份证等事项;2、现住人口登记办证管理、咨询接待、各种户口的调查、审核;3、 指导派出所重点人口、社会服刑人员、耳目、违青、刑释解教、外来人口等人口管理及社会情报信息、提线破案;社区防范、治安管理。4、指导派出所规范化管理、警务建设工作。
(十)治安科
主要职能: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对社会治安的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社会的职能。主要有特业管理、场所管理、危险品的管理、处置群体事件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淫秽物品的查禁工作。
(十一)通信科
主要职能:对分局有线、无线通信系统维护管理.对密码传真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密码传真文件安全及时传递到有关部门,保证公安三级网的正常运行及管理。对全区无线电台进行管理。对公共网络信息监察。全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安装及使用的管理。推动全区固定目标自动报警系统用户发展工作。分局指挥中心改造及设备维护。
(十二)信访科
主要职能:受理、登记、转办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对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督办和协调;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及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民警向有关部门转交提出处理建议。
(十三)刑侦支队
主要职能:负责红桥区刑事案件侦破工作和对全区刑侦民警的队伍管理。
(十四)国保支队
主要职能:负责侦办国内、本市、本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政治原则的组织、事件、人员。
(十五)预审支队
主要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收集、调取证据,对提请逮捕案件进行审核;对捕后的案件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直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刑事案件审核工作,按照分局领导部署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十六)经侦支队
主要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甄别、受理、侦查、移诉各类经济案件;全面履行打击、服务、参谋职能,维护经济安全;多措并举,加强对各类经济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开辟多层次、多渠道的情报系统,提高对情报的收集、分析、研判和使用;物建并使用经侦特情,建立阵控网络;加强追逃工作;加强与工商、金融、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协作制度;做好民警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十七)特警支队
主要职能:作为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动队伍,主要承担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等特殊任务,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发挥特殊群众工作队的作用。
(十八)看守所
主要职能:依法收押逮捕、刑事拘留的人员;对在押人员和留所服刑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和留所服刑罪犯进行管理教育;保障各项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十九)两化科
主要职能:负责分局有关单位的日常管理。
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庆
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米向农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峰 武文申 郭海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津伟
分局纪委书记:郭四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