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拟订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工作规划计划,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和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红桥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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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2—27252298 传真号码:022—27332601
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145号 邮政编码:300131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拟订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工作规划计划,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区人大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五)负责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的核发。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六)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七)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推进全民普法

(八)负责统筹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工作。指导、监督、推进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贯彻执行公共服务法律体系规划,统筹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

(十一)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十二)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治处

三、法制宣传教育科

四、研究室

五、基层工作管理科

六、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

七、公共法律服务科

八、律师工作管理科

九、法规科

十、执法监督科

十一、行政复议立案科

十二、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派出机构:

一、铃铛阁司法所

二、西沽司法所

三、和苑司法所

四、西于庄司法所

五、芥园司法所

六、丁字沽司法所

七、邵公庄司法所

八、三条石司法所

九、咸阳北路司法所

下设事业单位:

一、红桥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天津市红桥公证处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白 榕 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分管研究室。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三级调研员 高尚民 分管政治处、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各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润文 分管办公室、法治宣传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律师工作科、红桥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椿正 分管法规科、行政复议立案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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