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河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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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7号 邮政编码:300250 |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指导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的落实,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组织、指导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扶贫的社会捐助管理监督工作。
(四)拟定本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相邻区县的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五)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七)指导社会福利事业政策标准实施。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配合市民政局相关部门,销售福利彩票。
(八)负责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九)负责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工作,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负责对全区民政事业经费使用、管理、指导、监督。
(十一)负责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推动民政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突出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扩大民政兜底保障群体范围,提升民政为民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个性化水平,强化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编牢织密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委在老龄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工作。
(一)综合科。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网信、统战、老干部等党建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党群工作。负责公文、会务、档案、信息、保密、督查、政务公开、绩效管理、文稿撰写、建议提案办理、后勤保障、出国(境)审批报备等工作。负责民政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民政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和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和下达本系统资金预算,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检查指导本系统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普法工作。牵头组织地方志的编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社会救助科。负责组织指导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的实施。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依法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救助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并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困境儿童权益保护政策和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指导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慈善协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负责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动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建设。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拟定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相邻区县的界限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协调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对享受财政补贴的旧楼区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负责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开展活动实施。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指导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发展。负责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综合能力的提升。指导全区开展公益创投。扶持发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事务科。负责辖区内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补发婚姻证。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养老机构、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书记、局长:张国晗
主持民政局党政全面工作,区社会组织党委全面工作
副局长:赖彬
分管社会事务科、区养老服务中心、工会工作
副局长:孙志炜
分管综合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共青团工作、妇女工作
副局长:辛永江
分管社会救助科、区民政事务中心及原局属企业遗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