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河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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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14:0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2-26292219 传真:022-26292219 |
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黄纬路11号 邮政编码:300142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务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四)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司法所建设工作。
(五)承担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服务法律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办公室(督查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保密等日常事务。负责信访、应急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其它行政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并组织落实信息化网络建设的管理、维护、培训及信息综合保障和应用,牵头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全系统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员录用及人事档案等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聘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纪检监察、统战、工会工作。负责出国(境)审批报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财务核算、劳动工资和专项业务经费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检查、指导、监督执行《会计法》及各项财经纪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科。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负责专题会议机要、信息简报、年鉴编报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调研工作,组织完成有关调研课题计划的实施和报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法治宣传科。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做好培训、考核、总结、表彰等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帮教安置工作。拟订全区人民调解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区调解员队伍建设。承担全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及调解信息化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律师工作科。拟订律师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考核备案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受理对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投诉;依法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本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社区矫正管理科(河北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做好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公共法律服务科。牵头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拟订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联系仲裁机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承办区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的统计分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监督平台管理科)。组织、指导、协调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承担本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争议及有关法律事宜。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指导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负责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司法所(10个)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肖标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全局工作。
王晓贤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分管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法治宣传科。
冯乐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处、财务科、综合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侯春华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三级调研员
分管工作:协助分管政治处、财务科,联系10个司法所。
刘明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天津市河北公证处、天津市河北区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