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河西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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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 | 022-23276082(同传真) |
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4号 |
(一)贯彻执行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机关事务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拟订区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及后勤服务管理的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采购的协调与管理,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做好权属、调配、维修和使用工作。
(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六)在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区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七)承担区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区后勤服务保障、安全保卫和相关社会事务管理协调工作。
(八)负责公务接待的车辆保障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做好党组织安排的本部门党建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教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组织安排局会议或活动并做好相应的组织保证和服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报送、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与监督执行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机关规范化建设;负责牵头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组织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负责党政年度工作目标、决策和领导批示、专项督查事项等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网络数据库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计算机的应用管理;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机关事务保障科。负责制定区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的更新工作;负责公务接待的车辆保障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做好权属、调配、维修和使用工作;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区安全防范监控、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食堂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对区级机关物业管理工作进行选聘、监督、检查、考核;负责监督管理区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领导信息
李晓柏,男,汉族, 1972年12月生,在职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主持局党组和局行政全面工作。
于曼,女,汉族,1972年11月生,在职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保障、财务方面工作,分管机关事务保障科。
张伟,男,汉族,1976年8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办公用房管理、安全生产、组织人事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公房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