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工作、水务工作、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编制区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燃气、供热...
机构信息
地区: 河西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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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工作日)
电话: 022-28456986 传真:022-28456822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6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工作、水务工作、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编制区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电力设施、城市燃气、城市排水设施监督管理及城市道路运行监督管理。负责联系协调燃气、电力工作。”
(三)依据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行业政策,工程质量和管理标准,组织推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区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规划、建设、维护、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五)牵头负责区城市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家园林城区创建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园管理、城市绿化行业管理、城市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对区重大活动涉及城市绿化工作、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组织指导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六)组织推动市容市貌、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以及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
(七)负责区供热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重要供热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负责供热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供热行业服务工作。组织供热燃料储备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和管理供热节能工作。
(八)负责城市道路管线井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建立城市道路管线井、城市道路日常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城市道路管线井维护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监督管理、河长制管理、节约用水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管理。
(十)负责城市停车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停车秩序管理、违法停车治理和停车收费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下拨后的安排和使用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
(十三)负责区环卫配套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修改造与管理工作。负责区公共厕所的卫生保洁及公厕内外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十四)负责区城市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街道办事处、各社会单位做好各自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进行检查、督办。负责区街道综合整修工作。
(十六)负责区快速路、主次道路、桥梁的清扫、保洁、水洗作业及雪天后道路的融雪作业工作。
(十七)负责桥下空间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职能转变。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强、优化、转变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切实履行城市公用事业监管职责,构建权责清晰、服务高效、管理优化、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城市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和城市管理标准化水平。

(二十三)职责分工。

1. 与区有关部门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参与编制燃气、供热、排水、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新建燃气、供热、排水、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监督管理。负责既有燃气、供热、排水、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经营项目监督管理。

(2)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拟订区燃气、供热、排水、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建燃气、供热、排水、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监督管理。

2. 与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渣土治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渣土治理的规章和政策标准。负责渣土运输、处置、再生利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考核有关部门渣土治理工作。

(2)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各类工程施工现场控尘标准,对渣土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有关违法情况进行查处。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负责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房屋拆迁、装修、水务工程等施工现场渣土堆放、苫盖、控尘监督管理。

(二十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经营企业的燃气经营和中、低压燃气设施改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燃气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区批准投资立项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企业的燃气供应、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具体工作由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科承担。

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委公文、会务、信息、保密、宣传、网信、文稿撰写等工作;负责做好党组织安排的本部门党建工作;负责纪检、党风廉政、巡察督查、案件、信访等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和内部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公文、会务、档案、信息、督查、政务公开、绩效管理、文稿撰写、提案办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信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双拥”工作。
(三)组织科。承担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员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对机关及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教育、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聘用工作;负责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四)人事科。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人事调配、人员招录、职称评聘、工资保险、考核奖惩、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指导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法人变更工作;监督指导事业单位落实执行各项劳动纪律和制度;负责指导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负责本系统和机关的财务管理;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资金预算、决算,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对城市管理各类资金的使用进行调控和监督;负责本系统各类经济活动的审计和基层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城市管理综合科。负责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区内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督办、检查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推动门前“三包”工作;负责便民专线的受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七)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指导、考核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事业单位依法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防汛工作。
(八)环境卫生管理科。承担区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区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负责区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落实门前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制;组织推动环境卫生等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以及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
(九)城市管理考核科。负责拟订区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管理制度和监督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指导、检查、考核监督;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数字化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事件及时发现、统一调度、快速处置;负责汇总城市管理考核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十)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科。负责区域内供热设施运行、监督检查供热行业服务工作;负责区域内电力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节水用水管理;负责联系燃气、电力部门,协调相关工作。
(十一)市政设施监察管理科。负责区排水设施运行、区管道路运行、道路管线井维护监督管理;负责区占路、掘路、道路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承担城市道路占路费、道路挖掘修复费等规费的收取管理;负责对损害市政设施行为依法处理;负责桥下空间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河长制管理工作。
(十二)计划科。负责辖区总体规划中有关市容市貌、城市绿化、环境卫生及市政设施的编制工作;参与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负责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招投标程序运作、计划内工程预决算审核、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置资产。
(十三)市容景观管理科。负责区市容环境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外檐装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规划、建设、维护、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等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以及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
(十四)设备设施管理科。组织编制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建设维护改造和监督管理;牵头各类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更新;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五)园林绿化管理科。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辖区园林绿化基础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工作,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区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区植物病虫害防治和管理工作;负责古树名木和重点树木的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科技兴绿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涉及绿化行政案件的审核、论证、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单位、开发商、物业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备案工作;组织推动城市绿化等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以及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
(十六)停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区机动车管理方案的研究、编制、修订;负责区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所有经营性停车场的统计调查、监督管理、停车设施管理相关的执法监督;负责对区公共停车场的审批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停车秩序管理、违法停车治理和停车收费监督管理。


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属基层事业单位分别为:

1 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参与起草编制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制定工作目标、标准,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三)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本区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街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全区统一执法专项活动。

(四)负责区管城市道路、桥梁等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

(五)负责对建设单位违反供热专项规划违法行为及本区供热单位、供热用户违法行为以及单位和个人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

(六)负责对区级审批燃气企业以及辖区内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具体实施按照市政府燃气管理体制改革有关规定执行。

(七)负责对本区违反本市节约用水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

(八)负责对本区违反排水运营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

(九)负责对本区的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十)负责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十二)区、街两级分工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各街道开展的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专项执法活动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依据责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各街道执法大队在查处违法行为时,按照《关于印发河西区街道综合执法确定重大、复杂案件及管辖权限暂行标准的通知》(河西政办[201517号)规定,进行重大、复杂案件的移送工作。如遇职责变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批复文件执行。

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支队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网信、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公文、会务、信息、保密、文稿撰写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纪检、巡察督查、案件、信访等工作;负责支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支队日常政务和内部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法治宣传和执法业务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档案、信息、财务、信访、政务公开、提案办理、安全保卫、执法装备、车辆、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第一大队。负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挥、调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及时处置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执法档案管理;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重大复杂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执法工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文化中心等重点地区行政执法工作。

(四)第二大队。负责区管区域市容市貌以及区管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排水等市政设施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上级交办、部门转办和群众反映的案件查处工作;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五)第三大队。负责区管区域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上级交办、部门转办和群众反映的案件查处工作;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六)第四大队负责区管区域燃气、供热、节水等市政设施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负责上级交办、部门转办和群众反映的案件查处工作;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2 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挂天津市河西区河长制事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市政道路设施、里巷设施、管线井、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燃气设施、电力设施运行、集中供热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对旧管网改造等重点民心工程的组织实施,新建供热配套工程的规划落实,供热安全的指导,对社会供热单位的协调、服务等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公园、社区绿地的建设与养护,对社会产权绿地养护的督促和专业指导,对社会权属绿地养护的督促和专业指导等城市绿化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节约用水等水务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河(湖)长制管理和考核的政策措施研究、信息化建设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做好相关管理信息平台问题的受理、处置及反馈工作;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河西区河长制事务中心)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公室。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委公文、会议、理论学习等工作。负责纪检、党风廉政、案件等工作负责宣传、保密、网信、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的组织、协调与服务等工作。负责公文、会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信访、提案、绩效、法治等工作。

(三)人事科。负责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及工资管理工作。负责人员技术等级、职称资格晋升、资格考试的初审工作。负责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财审科。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负责经费的计划、统计、执行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核算和债权、债务的清理结算工作。负责各类经济活动的审计。

(五)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机械、设备、车辆、材料使用的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种材料存放区域规划管理。负责机械设备、车辆的购置更新计划,做好具体采购和资产清查工作。负责编制汇总使用材料、设备的成本核算。负责市政工程的技术管理,日常质量抽查、整改及施工资料汇总建档工作。负责司机、操作员及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六)计划合同科。负责工程预结算、工程计算初核和合同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落实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申报购置资产。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七)信息平台管理科。按照区属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管理标准,做好信息(数据)的采集、分析、上报和反馈等工作。负责案件统计和处置工作。负责信息平台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公用事业服务综合评定工作。

(八)市政科。负责区属市政道路、里巷及排水养护维修计划及大中修计划方案、运行管理和项目成本核算。负责对新建及大中修道路、里巷及排水设施的验收接管。负责市政及附属设施运行的监管工作。

(九)公用科。负责供热、燃气设施运行的服务保障。组织开展供热日常运行管理和燃气管理的宣传教育、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区域内电力设施运行和安全责任落实的巡视、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供热、燃气、电力的应急抢险、事故处理等工作。

(十)水务科。负责辖区内河(湖)巡查保洁等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做好辖区内排水设施量、排水设施的调查、管理与技术校验等工作,制定辖区内雨水、污水混接点的日常工程计划。参与制定辖区内河(湖)长制管理制度。负责辖区内城市节约用水等水务方面的综合性服务工作。

(十一)园林建设科。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年度工程计划下达的工程建设项目。负责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和组织安排,做好年度工程建设资料的管理。负责新建工程质保期养护的组织安排。

(十二)园林养护科。负责辖区内专业管理的园林植物、绿化设施、公园、广场的日常养护工作的组织安排。制定园林养护年度计划,做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年报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年度专业技术培训。

(十三)群众绿化科。负责对辖区内社会单位、物业小区等园林植物和绿化设施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古树名木和重点树木的建档、挂牌及养护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事务性工作。

(十四)道路里巷巡查所。负责对区管市政道路和里巷小区进行巡察。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占掘路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督。负责对区内各类桥下空间占用行为、各类管线井设施运行进行巡察、督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产权设施的调查和协调工作。

(十五)道路里巷养管一所。负责辖区内黑牛城道快速路及延长线以内区域的区管市政道路桥梁、里巷养护维修、改造工作。负责本所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保养、租赁管理和事故分析处理等工作,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十六)道路里巷养管二所。负责辖区内黑牛城道快速路及延长线以外区域的区管市政道路桥梁、里巷养护 、维修、改造工作。负责本所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保养、租赁管理和事故分析处理等工作,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十七)排水养管所。负责区域计划内和受上级部门委托区域计划外的里巷排水设施养护、使用、维修、改造工作。

(十八)绿化管理一所。负责辖区内四化河复兴河一海河以北区域的市场化中标服务企业日常养护、相关作业人员技术培训,做好考评工作。负责辖区内园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落实一般性树木迁移备案后的事中、事后监督工作。

(十九)绿化管理二所。负责辖区内四化河-复兴河-海河以南区域的市场化中标服务企业日常养护、相关作业人员技术培训,做好考评工作。负责辖区内园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落实一般性树木迁移备案后的事中、事后监督工作。

(二十)公园管理科。负责人民公园等设施新建、维护及文物保护工作,做好园林绿地建设及维护,游览、娱乐项目组织维护等。


3、 天津市河西区市容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建筑物外观、户外广告设施外观、道路容貌、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环境秩序保障等市容市貌方面的综合服务;协助做好辖区内停车秩序服务工作;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4、 天津市河西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末端设施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5、 天津市河西区供热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为区域内热用户提供供热热源,做好供热费用收缴工作;负责对现有供热管网、设备进行巡视维护管理,做好新建改建供热工程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对热用户进行宣传、普及用热法规,提供供热技术咨询;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6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队

主要职责: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


7、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卫生管理第二队

主要职责: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河西区环境卫生中垃圾清运专项作业的运营与维护工作。


8、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卫生管理第三队

主要职责:辖区内道路清扫与保洁。


9、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卫生管理第四队

主要职责:辖区内道路清扫与保洁。


10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卫生管理第五队

主要职责:辖区内道路清扫与保洁。


11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卫生监察队

主要职责:为维护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监督


12、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管理机扫队

主要职责:负责主要道路机扫、水洗作业、清融雪工作。部分区域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13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卫生渣土管理所

主要职责: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和城市环境卫生监督。


14、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卫生修建工程队

主要职责:为维护环境卫生提供果皮箱保障,城市果皮箱安装与维修


15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卫生退休职工服务管理中心

为本系统退休职工服务管理,为退休职工发放退休金、医药费管理,为退休干部组织活动

领导信息

卢伟,男,1962年8月出生,汉族,河北献县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主管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

白丽芝,女,1976年10月出生,汉族,河北南和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党建办公室、组织科、人事科、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马忠,男,1977年10月出生,汉族,甘肃武威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计划合同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宏远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张伟,男,1978年6月出生,汉族,河北安国人,中共党员,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财务审计科、环境卫生管理科、设备设施管理科、垃圾分类处理中心、环卫一队、环卫二队、环卫三队、环卫四队、环卫五队、环卫监察队、机扫队、渣土管理所、修建队、好洁再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

赵日冬,男,1978年11月出生,汉族,山东蓬莱人,中共党员,市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分管市容景观管理科、城市管理综合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容服务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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