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河西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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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
电话: | 022-28275816 传真:022-28232928 |
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219号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区域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引进开发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区就业工作,落实市、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机制。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区域职业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区域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五)负责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政策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总体稳定和有效预防失业。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负责落实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调控政策,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相关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十)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建议和提案办理、安会应急、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信息、信访、档案、保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做好党组织安排的本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队伍建设、统战、工资福利、考核、培训、退休干部等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三)财务科。复制制定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预决算、局系统各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以及所属单位审计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负责就也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区域就业规划,健全区域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区域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扶持和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对基层单位劳动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负责区域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者维权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负责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改革。负责对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业务指导。
(六)社会保险科。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工作。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管理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失业预警,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负责工伤保障基会使用管理,落实工伤防、认定和医疗(康复)政策,负责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攻策,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备案等工作,落实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申诉、培训等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编制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职业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才开发、留学回国人员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职称管理、博士后人员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区域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发展规划、职业培训和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负责大学生创业租房补贴和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培训项目开发。负责指导推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工作和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工作。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对口支援和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协同推进京津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同发展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及继续教育工作。
二、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有:河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河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李宗兰,女,汉族,1964年9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河西区委委员。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联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帅燮,男,汉族,1964年5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助李宗兰同志联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窦雪梅,女,汉族,1971年12月生,中央党校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组织人事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协助李宗兰同志分管党建工作,联系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周中原,男,汉族,1978年8月生,大学文化,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财务科、就业促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