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河西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
电话: | 022-28336917 传真:022-28336705 |
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挂甲寺桥西街92号 |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落实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区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拟订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街道的设立、命名、变更上报工作,以及社区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核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做好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升改造后旧楼区的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旧楼区财政补贴资金等具体政策和扶持措施。
(六)负责对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七)负责指导、督促、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养老机构。
(八)负责婚姻登记、殡葬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落实社会工作发展相关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
突出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扩大民政兜底保障群体范围,提升民政为民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个性化水平,强化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编牢织密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六)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老龄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促进医养结合政策的落实,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全局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区民政工作政策理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规定的起草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党组织安排的本部门党建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纪检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文秘、信访、保密、宣传、保卫、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对各街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进行检查、指导;负责福利彩票财务管理和区居民副食品价格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局属独立核算单位内部审计和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二)社会救济科。落实社会救助的有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政策收入财产核对及住房保障协管员的队伍管理工作;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工作;指导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负责落实国家和市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区社区建设的协调、推动工作;指导街道、社区依法开展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开展居民自治,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建设的监督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街道的设立、命名、变更上报工作,负责社区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核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做好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提升改造后旧楼区的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修订完善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街道属地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街道开展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对提升改造后享受市区两级财政长效管理的旧楼区,核拨市、区两级财政补贴资金。
(四)社会事务科。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协同有关单位对殡葬用品市场进行检查;负责规范指导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年度报告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评估工作;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推动、监督直接登记、无明确行业归属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接区社团管理办公室职责。
(五)社会福利科。负责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批及发放工作;组织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指导做好区慈善协会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六)养老服务科。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政策等;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对服务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审批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等各类养老服务补贴;负责养老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公建配套设施、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设施运营方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管;指导区、街、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业务工作;负责区级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的资产管理等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河西区养老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助餐、助医、家政等综合为老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等各类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评估、复核、服务分派工作;指导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做好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管理和业绩考核等工作;组织为老志愿服务、养老服务宣传等工作,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保障和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动态管理;负责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财产核对工作;负责组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相关政策培训;负责退市福利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领导信息
李 欣 女,汉族,1969年1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
主持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房小媛 女,汉族,1984年12月生,大学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相关工作。
王哲 男,汉族,1978年10月生,大学军事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社会救济相关工作。
刘宏 女,汉族,1969年10月生,中央党校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局综合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