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南开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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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382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本区重大经济政策,抓好税源建设,协调组织收入,积极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提出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区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预算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支出标准、定额,负责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贯彻执行有关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定,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七)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审核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
(八)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会计。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配合市级部门发行政府债券,承担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
(十)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有关职责。
(十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二)负责本系统支持招商引资的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贯彻落实现代财政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贯彻落实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一)办公室。负责来文来电、会务、安全、保密、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及重点工作督办。负责本单位请示报告和综合性文稿、信息的起草、报送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干部人事工作。负责调研、信息化工作。组织推动提案、建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制定机关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单位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负责党内法规建设和督查落实、学习宣传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
(二)预算科。负责拟订本区预算管理、转移支付等制度和区域性财政政策。提出编制全区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区级预决算和调整预算草案,汇编全区预算,批复区级部门预算。拟订区级部门经费定额标准。负责预算公开工作。分析预测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审核办理预算调整变更、核销,提出区级政府债券分配、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等建议。负责拟订本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财政综合性改革的政策和制度。参与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及相关规划编制。负责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统计分析全区收支情况。负责税源建设措施审核落实,协同区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负责与区人大沟通联络。协调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负责与市财政进行年终结算工作。
(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科。负责区级行政机关及教科文体、民族宗教、公共安全等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相关领域的中央、市、区专项资金。审核因公出国(境)费用标准。负责人才、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专项资金管理。负责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对本区域内企业申请中央级、市级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的初审及资金拨付工作。负责南开区会议定点场所资料审查报送。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报废的审批工作。
(四)国库科。负责拟订本区财政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推动全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贯彻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各种财政性资金的划拨及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和批复区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汇编全区总决算。审核办理区级部门借款。负责决算公开相关工作。推行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制度,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承担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级财政专户,负责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同级国库正确、及时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和库款的划拨。负责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的制度和规划,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各类网络运行维护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负责财政应用系统的需求管理和开发工作。
(五)基建科。负责拟订本区财政性建设支出政策和制度。负责财政性建设支出管理,统计分析相关报表等工作。负责区住建委、区城管委等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初审等工作。负责批复本区财政性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对本区域内企业申请中央级、市级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的初审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月度报表及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分析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六)会计科(综合计划科)。组织推动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贯彻执行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导本区各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事务。负责本区会计人员诚信信息系统的管理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与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指导开展会计学术工作。负责本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负责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与资产处置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负责本区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及财政票据管理相关工作。
(七)政府采购办公室。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拟订我区政府采购管理执行制度。管理政府采购计划。参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负责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投诉。负责定期进行政府采购信息统计。
(八)预算绩效管理科(法制监督科)。拟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审核区级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牵头组织落实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制度,对市区财政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组织区级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建立并管理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研究建立绩效评价工作信息库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负责法治财政建设。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法律审核。负责行政职权合法性审核,审查重要执法决定。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九)社会保障科。会同相关部门贯彻执行上级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卫生健康领域财政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区政策、制度和规划。负责管理人力社保、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会等领域的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提出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意见。监督、审核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及社会保障基金决算。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等工作。
(十)税源建设办公室。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抓好税源建设。充分发挥财政管理职能,协调组织收入,加大对重点税源、对重点项目做好跟踪服务。积极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优质招商企业的扶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扶持政策资金的拨付、使用和跟踪问效工作。
(十一)债务科。负责分析研究全区政府性债务情况,拟订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负责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制定全区政府债券分配、发行方案,监管政府性债务借贷、使用及偿还情况。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预警报告、风险化解和处置。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和政府投资基金相关工作。负责政府债务投资项目的跟踪和资金管理。
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局长 芮雪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党组、党支部和行政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个人简介
南开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芮雪,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南开区财政局副局长 傅凤菊
工作分工
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社会保障、预算绩效管理、法制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会计工作。分管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行财科、社保科、预算绩效管理科(法制监督科)、政府采购办公室、会计科(综合计划科)。
个人简介
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副局长傅凤菊,女,汉族,1971年5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
南开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青
工作分工
负责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财政性建设管理、债务管理、税源建设工作及集中支付、投资评审、政府采购、预算编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分管预算科、国库科、基建科、税源办、债务科、财政服务中心。
个人简介
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副局长刘青,女,汉族,1984年2月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