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门头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8:00 |
电话: | 010-69842575(传) |
地址: |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农林大厦主楼(同通信地址) |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京办字[2009]28号),设立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简称区园林绿化局),为正处级,加挂北京市门头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绿化办)的牌子。区园林绿化局(区绿化办)是负责区园林绿化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防沙治沙规划和建设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本区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本区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三、负责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本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本区林地管理,拟订本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湿地生态保护工作,拟定本区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本区湿地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指导本区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贯彻执行北京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范围。贯彻落实北京市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本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本区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本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组织、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负责监督管理本区自然保护地。拟订本区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本区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承担本区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本区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本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负责拟订本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本区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本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九、贯彻落实北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本区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本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本区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本区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本区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本区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本区林业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本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破坏本区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本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本区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林业碳汇工作。承担本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本区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西部生态安全。加快建立本区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本区相关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发展战略和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承担本区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演练。承担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及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绿化科(义务植树办公室)。组织编制本区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市属单位、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驻区单位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协调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及有关联络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本区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区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负责本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三、生态保护科。组织本区森林、湿地、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估工作。编制造林营林、防沙治沙等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绿化隔离地区、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平原地区和山区造林营林、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拟订本区相关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造林营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本区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本区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管理处置。贯彻落实北京市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相关政策,指导本区种质资源库、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拟订本区林木种苗,草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搬迁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政策、规划。组织指导林地、绿地、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开展林地、绿地、草地有害生物突发应急除治。负责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的管理。负责本区突发林木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管理。
四、城镇园林科。负责本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管理办法、技术规程和标准。组织开展本区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组织编制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区园林绿化行业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本区屋顶绿化工作。承担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本区公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园管理标准和规范,指导和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承担本区公园的登记注册工作,组织开展本区公园资源调查、评估等工作。承担本区公园对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作,指导本区公园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本区总体规划涉及园林绿化的编制、修订、体检和评估工作。组织编制本区园林绿化系统规划,参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镇域规划园林绿化部分的研究和编制。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
五、森林资源管理科。贯彻落实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本区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本区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本区森林资源,指导、监督平原生态林资源管理。协调指导本区木材资源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北京市相关政策措施、相关规划和管理标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监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研究提出本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监督本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工作。协调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区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本区湿地保护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湿地资源动态检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本区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本区国有林场管理,指导监督森林公园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本区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承担直属林场的管理,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发展、造林营林和资源保护等工作。监督管理本区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拟订相关规划、管理标准和建设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本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依法承担本机关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办理流程、标准规范。
七、产业发展科(科技科)。拟订本区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北京市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指导本区果树、花卉、蜂蚕等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贯彻执行北京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规范。承担促进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相关的信息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本区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贯彻落实北京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本区林下经济发展指导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园林绿化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区园林绿化各项标准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组织本区园林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承担有关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承担本区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方面的协通工作。组织、指导本区林业碳汇工作。承担园林绿化方面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本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本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九、计财科。编制本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承担本区园林绿化项目及其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
十、森林防火工作科。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本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本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排查、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下属单位情况14个:
1、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综合执法队。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由本区区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行使的林木林地湿地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林木种苗和植物检疫、自然风景区保护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园林绿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区属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全区园林绿化和城市景观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3、北京市门头沟林业工作站。协助编制园林绿化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承担集体生态林建设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林业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承担林业重点建设工程核查的辅助性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统计和监测。协助做好破坏森林、林木和林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的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各镇林业工作站的技术指导,开展对乡镇林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流。负责林果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实验、示范及推广。承担生态林管护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完成区园林绿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北京市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负责管辖范围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负责植树造林、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抚育管理。负责林业科技研究、科普教育和社会宣传,负责管辖范围内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等工作。完成区园林绿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承担本区森林防火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镇(街)和有林单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工作。承担森林防火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具体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火因调查、火损鉴定、灾后评估等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新技术推广应用、交流和培训等工作。完成区园林绿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北京市门头沟区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负责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决议事项的督办落实。承担林长制相关会务、文电、信息等日常运转工作。参与制定年度林长制工作资金预算。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落实林长制有关工作。配合市林长制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7、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林业工作站。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区园林绿化局和潭柘寺镇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开展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负责潭柘寺镇域内使用林地和林木(树木)伐移的现场核实工作。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和潭柘寺镇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切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协助做好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查处的辅助性工作。配合潭柘寺镇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乡村护林队伍。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完成区园林绿化局和潭柘寺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城地区林业工作站。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区园林绿化局制定、落实门城地区林业发展规划。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开展门城地区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负责门城地区内使用林地和林木(树木)伐移的现场核实工作。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开展门城地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切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协助做好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查处的辅助性工作。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完成区园林绿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9、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林业工作站。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区园林绿化局和军庄镇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开展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负责军庄镇域内使用林地和林木(树木)伐移的现场核实工作。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和军庄镇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切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协助做好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查处的辅助性工作。配合军庄镇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乡村护林队伍。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完成区园林绿化局和军庄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林业工作站。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区园林绿化局和妙峰山镇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开展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负责妙峰山镇域内使用林地和林木(树木)伐移的现场核实工作。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和妙峰山镇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切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协助做好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查处的辅助性工作。配合妙峰山镇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乡村护林队伍。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完成区园林绿化局和妙峰山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林业工作站。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区园林绿化局和王平镇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开展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负责王平镇域内使用林地和林木(树木)伐移的现场核实工作。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和王平镇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切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协助做好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查处的辅助性工作。配合王平镇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乡村护林队伍。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完成区园林绿化局和王平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林业工作站。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区园林绿化局和雁翅镇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开展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负责雁翅镇域内使用林地和林木(树木)伐移的现场核实工作。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和雁翅镇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切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协助做好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查处的辅助性工作。配合雁翅镇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乡村护林队伍。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完成区园林绿化局和雁翅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林业工作站。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区园林绿化局和斋堂镇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开展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负责斋堂镇域内使用林地和林木(树木)伐移的现场核实工作。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和斋堂镇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切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协助做好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查处的辅助性工作。配合斋堂镇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乡村护林队伍。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完成区园林绿化局和斋堂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林业工作站。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区园林绿化局和清水镇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开展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负责清水镇域内使用林地和林木(树木)伐移的现场核实工作。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和清水镇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切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协助做好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查处的辅助性工作。配合清水镇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乡村护林队伍。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完成区园林绿化局和清水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周玉勤
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北京人,研究生学历,2000年10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潭柘寺镇党委委员、潭柘寺镇党委办主任、潭柘寺镇工会副主席、潭柘寺镇副镇长兼区城管监察大队潭柘寺镇分队队长、潭柘寺镇党委副书记,大台街道工委副书记、大台街道办事处主任,大峪街道工委副书记、大峪街道办事处主任、大峪街道工委书记,现任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绿化办主任、一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主持区园林绿化局(绿化办)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王进亮
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北京人,本科学历,1985年4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清水乡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清水镇党委副书记、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黄塔办事处主任,京西百花山风景区副经理、灵山百花山风景区副主任,灵山风景区管理处主任,区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现任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一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协助书记、局长处理局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群团、机关政务、计财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计财科、人事教育科。
苏海联
女,汉族,1971年5月出生,河北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区园林绿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现任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自然保护地工作;分管绿化美化、义务植树和区绿化办日常工作;负责局属林场管理、种质资源保护、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管理,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局妇联、双拥工作。分管森林资源管理科、绿化科(义务植树办公室)、区西峰寺林场。
杨东升
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北京人,本科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区园林绿化局党委委员、区绿化办副主任,现任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绿化办副主任。
职责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城镇园林绿化规划管理、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分管城镇园林科、区公园管理中心。
王绍辉
男,汉族,1977年6月出生,北京人,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4月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编办副主任,区雁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现任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负责行政许可、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审批、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果蜂花卉产业,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园林绿化科技、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退耕还林和林下经济发展指导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产业发展科、各基层林业工作站。
王进恺
女,汉族,1972年12月出生,北京人,专科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区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职责分工:负责区公园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区公园管理中心各部门。
孙龙
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湖北人,本科学历,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总后输油管线管理团政治处副主任、总后油料研究所政治部副团职干事、总后油料研究所情报资料研究室主任,现任区园林绿化局一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协助王进亮同志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应急、内保、交通工作。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科、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
郭英帅
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黑龙江哈尔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武警部队驻北京林业大学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办公室副团职干事、警内蒙古森林总队政治部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总队锡林郭勒盟支队政治委员、武警警种学院政治部副主任、现任区园林绿化局一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负责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区园林绿化综合执法队。
李宝锁
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北京人,本科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区雁翅镇副镇长,现任区园林绿化局二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负责造林营林、防沙治沙、城市绿化隔离地区、第二道绿化隔离带、平原地区和山区造林、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森林健康经营、京津风沙源、平原生态林工程建设管理;负责种质资源保护、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管理,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和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分管生态保护科、平原造林部、区林业工作站。
陈文清
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北京人,本科学历,1984年11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市消防局门头沟消防监督处参谋,北京奥运会场馆消防经理,公安交通安保保卫总队消防监督处副处长,区公安消防支队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区园林绿化局三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负责局“创城”日常工作;负责环保、空气污染、防汛等工作,协助王进亮同志做好机关政务工作。分管局创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