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庐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51—63538449 |
地址: | 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B座22楼;邮政编码:230071; |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参与涉农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的拟订。
(二) 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 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 指导主要农产品生产,拟订和组织实施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承担特色种养业等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协调指导特色农产品开发,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渔港的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七)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省标准;参与拟订地方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认证、管理和监督工作;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市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市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组织指导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工作。
(九)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依法监管工作。组织全市兽医医证、兽药药证药检工作,负责全市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 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市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开发)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十二) 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十三) 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拟订农业科技、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 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研究制定全市“菜篮子”生产发展战略与规划,牵头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负责全市“菜篮子”产业工作,制定“菜篮子”产业奖补政策,组织指导规模化基地的生产及设施农业产业提升,协调产业产销对接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
(十六) 负责农业涉外事务和有关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招商引资、智力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出口创汇农业,推进农业对外开放;按照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七) 拟订农机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