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磴口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09:00-12:00、15:00-18:00; |
电话: | 0478-4505881 |
地址: | 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司法大楼二层 |
磴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9年3月21日。属于政府职能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内设办公室、拥军优抚和移交安置管理股。局机关下设磴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科建制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
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政策、制度文件。承担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审、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2)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拥军优抚和移交安置管理股职责
(1)承担全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和岗前培训、家属随迁随调等任务。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2)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3)协调指导落实全县拥军优属、抚恤、医疗保障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服务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落实规划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计划并指导做好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区、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三、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能
(1)协助机关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工作;
(2)协助机关做好军属、烈属、伤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3)协助机关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等工作;
(4)收集县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
(5)协助机关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6)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领导信息
乌兰花,4210089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审计工作。
刘荣,2601018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宣传、意识形态、信息(微信公众号的审核)、工青妇、关工委、精神文明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吴建军,4505885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负责财务、人事、行政审批事项、工程项目建设、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政务运转、综合治理维稳、普法、信访、思想政治和权益、安全生产、优抚褒扬、双拥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岗、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岗。
贺云,4406440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全面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各苏木、镇、农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物资采购、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