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乌审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至12:00 14:30至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77-7582089 |
地址: | 乌审旗党政新区2楼 |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综合核算股
(三)法规股
(四)城乡调查统计股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六)工业能源环境统计股
(七)服务业统计股
二、 机构主要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旗统计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全县统计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组织、监督、检查全县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行为,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职能。
(二)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全旗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严格按照中省市统计方案核算全旗国内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管各镇、苏木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旗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相关行业常规统计,健全“三新”统计调查体系,组织开展“三新”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旗营商环境、人口、投入产出、旗域经济监测等专项调查和规模以下工业及成本费用、服务业和限额以下贸易业等“四下”抽样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五)组织开展全旗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
(六)组织各镇、苏木相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旗委、旗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指导镇、苏木和有关部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旗统计信息化建设,监管全旗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工作。
(十)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大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管职责
赵 兴: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
萨日吉勒吉雅: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常务、财务审计、实绩考核、人事人才、干部管理、制度建设、工青妇、创城、综治维稳、普法、依法行政、卫生健康、机关文化、人口普查、统计执法、新闻发布等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综合核算股、法规股、城乡调查统计股,联系指导基层统计站。
吴军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3+1”互助共建、巡视巡察、精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工业能源环境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
高秀英:副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宣传文化、意识形态、在职党员进社区、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参与综合核算股、工业能源环境统计股日常工作。
乌 宁:副科级待遇干部。协助局长分管深化改革、植树造林、基建、热线办理、代表委员提案建议办理、经济普查、名录库建设等工作。具体分管普查中心。
毕力格:党组成员、副科级待遇干部。协助局长分管统战、民族宗教、安全生产、软件正版化、信息化建设、网络管理、机要保密、应急管理、计算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