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乌审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77-7581949 |
地址: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政务服务大楼4楼 |
第一条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乌审旗机构改革方案》和乌审旗印发的《乌审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是乌审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协调。
第三条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旗政务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方案等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府热线及便民服务平台等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旗政务服务工作。拟订全旗政务服务管理、政务服务运行机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精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构建统一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旗政务服务培训、年度考核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建议工作。
(四)指导旗本级实体政务大厅运行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开展便民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旗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拟定政务服务信息化规划,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全旗“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
(六)负责旗本级政务服务标准建设工作,并指导苏木镇开展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旗“放管服”改革协调推进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全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作,规范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全旗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
(八)统筹指导全旗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旗电子政务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负责全旗政府网站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各苏木镇各部门参与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网络与市政府网络互联互通的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旗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苏木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有关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
(十)负责旗本级政府热线及便民服务平台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劳资、财务、资产采购及管理、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公文处理、会务、保密、机要等工作。负责文秘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材料等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股室及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制定机关管理制度。
负责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指导各苏木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旗政务公开考核评价、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组织编制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承担机关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二)政务服务室(改革推进与电子政务室)
负责全旗政务服务工作。拟订政务服务规范性制度、方案、业务流程。负责全旗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指导旗本级实体政务大厅运行管理,监督检查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工作。承担全旗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及政务服务网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廉政风险防控、考核评价、效能监察等工作。协调监管部门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政务服务调查研究工作。
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全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权力清单管理和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指导苏木镇和部门按照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简政放权的部署要求,承接、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工作。
负责全旗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协调、指导全旗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承担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旗电子政务考核评价、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政府热线及便民服务平台管理工作。
负责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及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建设,对政务服务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负责相关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权力清单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负责机关普法教育、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第五条 旗政务服务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乌审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乌审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领导班子
韩建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政务服务局党组和政务服务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全面依法治旗工作。
刘世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理论武装、巡视巡察整改、干部队伍建设、绩效考核、人才工作、双拥创建、禁毒工作、扫黄打非、爱国卫生、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乌审行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语言文字、民族宗教、保密管理、档案管理、机构编制、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财务审计、资产采购和管理、创城、值班、信访、维护稳定和市域社会治理、博爱一日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软件正版化、3+1互助共建、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管理、市长热线(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等工作,兼任新闻发言人。具体分管:局综合办公室(政务公开室)、便民服务平台。
樊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旗、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职、普法和依法治理、质量和标准化、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构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智慧城市建设及政务服务、改革推进与电子政务等工作。具体分管:局政务服务室(改革推进与电子政务室)。负责联系: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