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乌审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77-7582070 |
地址: | 乌审旗嘎鲁图镇党政新区2号楼205座 |
一、主要职责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挂乌审旗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调整后,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旗工作情况。根据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旗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旗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二)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领导讲话等文稿。
(三)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政府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旗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旗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五)负责审核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旗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旗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办理工作,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督促检查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对自治区、市和旗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为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九)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
(十)负责旗人民政府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旗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旗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
(十二)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对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
(十三)负责旗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四)指导旗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全旗地方志工作。
(十五)管理旗政务服务局。
(十六)贯彻落实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旗外事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为旗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十七)承办协调全旗涉外业务和港、澳事务,指导全旗民间对外友好工作。
(十八)拟订全旗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旗金融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统筹建立健全金融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服务全旗金融业发展。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十九)推动乌审旗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三农三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统筹指导全旗农村信用合作机构改革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协调企业上市挂牌、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再融资工作。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分支机构发展,指导区域性股权市场办事处开展工作。
(二十)按权限规定,对全旗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驻旗分支机构、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和权益类、合约类交易场所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一)负责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区域合作。统筹协调旗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推动金融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健全完善全旗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维护全旗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全旗金融基础数据和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二十三)负责协调驻旗金融管理部门和旗内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指导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相关工作。指导有关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规范发展。
(二十四)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旗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政府机关党组、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等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党的建设、综合治理、普法宣传、网络舆情、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教育培训、安全保卫及其它专项性、临时性等工作。承担旗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对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负责调度、汇总和通报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事项的进展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电会议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印制、收发送转、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各级党政机关来文来电的督办、函办、分办、催办管理以及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负责会务通知、联络、反馈等工作。负责办公室信息化系统建设运用维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室
负责起草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旗人民政府综合性会议材料及其它文字材料、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各类文稿。草拟旗人民政府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其他综合性、专题性文字材料。负责旗长日常活动的协调联络、组织实施及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整理研究工作,为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协调督查室做好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催办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安排旗人民政府领导内外事活动。负责制定旗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旗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负责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就本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发展政策等问题进行研究。负责收集整理可供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决策参考的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等各类重要信息和动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务室
联系发改、财政、统计、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事务、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发展、科学技术、商务、电子商务服务、投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能源、自然资源、教育体育、文化旅游、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农牧、林草、水利、供销合作、扶贫开发、农牧业经济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房屋征收、应急管理、地震、民族事务、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公安、司法、信访、税务、邮电、工业园区等方面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分管副旗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室
负责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承担政府信息采集、整理、传递等工作。组织开展政务信息调研和交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室
负责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财产管理、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行政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开支的审核工作。负责办公室使用车辆的维修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报刊征订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执行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翻译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及政府工作报告的蒙古文翻译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公报的蒙古文翻译和审定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各类蒙文材料的翻译工作。承办所指定各种会议的笔译和口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蒙古文政务网站工作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蒙古文政务网站版面设计、栏目规划、内容采集更新、文稿翻译、内容审核、上传发布、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进一步完善旗人民政府蒙古文政务网站的发布功能,建设和开发旗人民政府蒙古文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客户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旗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负责组织草拟全旗外事管理工作计划、规定。负责协调、指导、管理来乌审旗采访的境外新闻机构及记者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协助处理全旗重大涉外案(事)件。负责在乌审旗举办的国际会议申报工作。指导管理全旗涉外活动中的外宾礼仪工作。承办因公出国以及邀请来华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友城友协以及外事接待工作。统筹安排旗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人在国内的外事活动。指导全旗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旗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督查国务院、自治区、市及旗人民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查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转办的督查事项。负责督查旗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所拟定的行政措施、各项计划、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旗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旗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要点,对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的督查工作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对全旗政府系统承担的全国、自治区、市、旗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金融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旗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金融业支持经济发展措施。负责地方金融统计、形势分析,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统筹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体系,协调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地方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健全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和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机制并组织实施。协助驻旗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化解经营风险,协助企业化解违约风险。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承担全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民间投融资领域风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资本市场发展和政策,协调解决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权限规定,对全旗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驻旗分支机构、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和权益类、合约类交易场所等新型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政策法规室
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指导全旗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以旗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
沙 健 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调和处理旗长日常工作。
呼格吉勒图 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办公室主任协调和处理任杰副旗长分管口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负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依法治旗、法治政府建设、合法性审查、禁毒、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理论武装)、精神文明建设、政务信息、软件正版化、网络安全、扫黄打非、金融管理服务、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改等工作。分管金融办(金融服务中心)、政务室、信息室、政策法规室。
张子荣 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办公室主任协调和处理李忠林副旗长、越振荣副旗长分管口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党组会议、党组学习教育活动、常务会议筹备,综合性材料起草,办公室常务、财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纪律、学习培训、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实绩考核、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分管综合室、政务室、行政室、值班室、司机室。
王 英 政府办党组成员、旗纪委监委派驻办公室纪检组长
按照旗委、旗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抓好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
王 瑞 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办公室主任协调和处理张志雄副旗长、周帅副旗长、巴音青克乐副旗长分管口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办公室公文运转、档案、保密、市对旗实绩考核、深化改革等工作。分管综合室、政务室、文电会议室。
张瑞峰 政府办党组成员、督查室主任
协助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国务院大督查整改督办、创城创卫、在职党员进社区、“3+1”互助共建、乡村振兴、义务植树等工作。分管督查室。
乌云塔娜 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协助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蒙古文政务网站、语言文字、蒙文翻译、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人大代表票决制民生实事项目、离退休干部、民族团结、工青妇、人才、社会信用体系、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博爱一日捐等工作。协助王瑞副主任工作。分管翻译室、发展研究中心。
孟克巴音 正科级干部
协助办公室主任负责ISO14001体系建设工作。协助张子荣副主任、张瑞峰主任工作。侧重创城创卫、在职党员进社区、“3+1”互助共建、乡村振兴、义务植树等工作。
呼 伟 金融办副主任
协助办公室主任、金融办主任负责金融办(金融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协助呼格吉勒图副主任工作。
曹俊霞 政府外事办副主任
协助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外事办日常工作。
万燕飞 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协助办公室主任、金融办主任负责金融办(金融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协助王瑞副主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