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鄂托克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电话: | 0477-6214662 |
地址: | 鄂托克旗乌兰镇阿尔巴斯街鄂托克旗水利局 邮编:0161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水利、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旗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单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旗水利、水土保持项目的考查论证、可行性研究、勘测规划和设计,负责水利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总结、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三)负责组织全旗水利和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和工程质量的管理与监督;负责江河湖泊及水利工程范围内的确权划界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旗水资源,负责全旗水资源的开发、规划、调查、论证、评价、检测、监督;负责取水许可审批和发证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登记备案及扩大审批的工作。
(五)负责全旗农村牧区水利工作和农村牧区集体经济修建水库行政审批,组织实施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负责落实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排灌工程设施审批;坝顶(大中型水库之外)和堤顶及戗台(黄河干流之外)兼做公路;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钻井技术资质初审。
(六)承担全旗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旗防凌防汛和抗旱工作,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初审);指导城镇和工业用水工作。
(七)负责水资源管理费、河道采砂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全旗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审批工作。
(九)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鄂托克旗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电话:0477-6212261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文印、档案、保密、调研、信息、宣传、信访、督查、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设、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机关安全生产、普法、职工学习工作。
(二)业务股电话:0477-6221197
指导全旗水利行业水工程的质量管理;负责全旗水利行业勘测、设计、监理、咨询、施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审查和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旗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受理;指导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确权划界;组织指导全旗水工程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工作。
(三)河湖股电话:0477-6221197
负责旗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考察工作,督导指导重要河流、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河流、湖泊采砂管理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
二、二级事业单位
(一)水资源服务站
负责全旗水资源节约、保护及服务相关工作。
(二)防汛抗旱办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旗防汛抗旱工作。
(三)水利工作队
为水利建设提供勘测设计服务,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分析与计算。
(四)水库管理站
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
(五)碱柜水管站
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保障、人畜饮水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小流域河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