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辖区的公安工作;掌握、分析、预测辖区社会治安状况,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区政府提供社会治安...
机构信息
地区: 花都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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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休息
电话: 020-83166126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新华路24号; 邮政编码:5108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辖区的公安工作;掌握、分析、预测辖区社会治安状况,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区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区公安人民警察队伍的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公安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对分局所属单位实行直接管理。


(四)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分局基层单位的执法活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工作。


(五)负责对辖区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侦查、处置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承担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


(八)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辖区内机关、团体、事企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保安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核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负责养犬登记及年审工作。


(十)依法对防火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十一)负责公安预审工作和区看守所、区公安分局治安拘留所、区公安分局强制戒毒所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市公安局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重要领导、市领导集体在辖区活动期间的警卫工作;负责在辖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通信、信息技术、刑侦技术建设:为分局所属单位提供信息、技术、通信、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项。


(十五)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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