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区域实际,起草本区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网格化管理对接机制、公安执法保障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城管执法实效。积极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社区工作室建设,及时回应市民诉求,不断丰富为民服务的内涵。
(三)在辖区内行使本市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市政府规章规定明确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工程、水务、环境保护、工商、建设、房屋管理、城市规划等方面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市政府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四)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业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和实施相关计划、方案;负责本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负责对街道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本区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组织本区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综合考核;制定和实施相关城市管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五)组织开展本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制宣传工作;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执法方式和方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上海市徐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为上海市徐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以上海市徐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承担本辖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事务,机构级别相当于正处级,为参照行政类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体实施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在辖区内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本市地方性法规明确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市政府规章规定明确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工程、水务、环境保护、工商、建设、房屋管理、城市规划等方面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市政府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三)受理本区各类违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开展本区城市管理综合管理的日常巡查、违规违法事件的处理等行政执法工作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城市管理执法保障;执行相关城市管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四)承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