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徐汇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00,13:30-17:30 |
电话: | 021-64380836;传真:021-54666625 |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6号1号楼13楼 |
上海市徐汇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本市有关文化和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拟订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拟订本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文化和旅游工作年度计划。
(三)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开展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制定区域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和宣传计划,加强对外文化旅游的合作交流,推进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打造重点文化旅游品牌。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均等化,推动群众性艺术创作和艺术研究。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管理群众性文化团体和机构。
(五)负责区域内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保护。指导协调区域内博物馆开展交流、协作和资源共享。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研究制定推进区域性文化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旅游产业结构调整、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资源市场开发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七)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与发展。依法开展对本区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审批、备案等工作,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八)指导文化旅游相关行业协会和文化旅游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导本区文化、旅游行业人才开发、培训、交流和管理。
(九)统筹推进本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设。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及复议事务办理工作。
(十)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