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主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部门,业务上受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履行本区区域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本市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区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本区国有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时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本区生态保护红线、文化保护等控制线的划定和规划管理,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本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三、参与编制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单元规划、详细规划及区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组织编制本区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
四、负责本区区域范围内历史文化风貌区、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地名、城乡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地区城市空间形态的城市设计。
五、负责本区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土地管理相关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土地执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
六、统筹负责本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据国家、本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统筹推进本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
七、负责指导本区区域范围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参与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八、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本区范围内土地等国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负责政府土地储备等各类建设用地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区区域范围内有关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依据国家、本市有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统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组织编制本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有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组织实施本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负责各类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收回、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十、负责本区区域范围内测绘地理信息和基础测绘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本区规划和有关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二、统筹推进本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设。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及复议事务办理工作。
十三、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化解安全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