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根据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机构信息
地区: 黄埔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国资委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0)32217590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座4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根据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完善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薪酬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所监管企业的董事会建设。拟订国有资产战略重组和总体发展规划,推动区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相关管理,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六)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依法审批、监管区属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改革、产权转让、增资、合并、分设方案及按程序审批不良资产的核销。

(八)参与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入收缴和资金统筹分配等工作。

(九)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

(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依据法律、法规及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的授权,本部门职责履行范围涵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

领导信息

罗    松: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王丰萍:副局长,分管统评考核处及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知识城集团、开发区基金。负责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建设;薪酬分配管理;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国有资本收益上交;企业对外捐赠;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企业财务管理;协同开展金融领域业务创新和相关重大投资工作;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

丁双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分管党建工作处、改革发展处(董事会工作处)及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等专项工作,联系高新区集团、开发区控股。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国企改革;资产重组和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富余人员分流、职工再就业等工作;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董事会日常工作、董事会建设;企业董事的考察任免或推荐;企业公司章程审核;指导企业自主创新等工作;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

王    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产权管理处,协助王丰萍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科学城集团、开发区投资、开发区交投。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财务、人事、政务公开、法务、平安黄埔建设、对口帮扶、疫情防控等工作;负责国企项目推进协调督导;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国有股权管理;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发债;产权协议转让审核;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国有资产评估;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土地、物业处置工作;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

陈国清:二级调研员,协助王澍同志工作。联系黄埔文化集团。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

赵    翔:二级调研员,协助丁双雅同志工作。联系人才教育工作集团。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

宋    冰:三级调研员,协助丁双雅同志工作。联系恒运集团。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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