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商贸业、商务服务业、对外贸易、国际经贸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商务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
机构信息
地区: 黄埔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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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0-82118647、020-82118648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执法综合大楼B栋3楼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商贸业、商务服务业、对外贸易、国际经贸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商务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商贸业、商务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分析、监测商贸业、商务服务业的运行情况,协调解决相关行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承担职责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冷链物流业发展。

   (五)负责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电子平台建设。

   (六)负责进出口贸易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区进出口状况,研究对外贸易发展趋势;负责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

   (七)负责商务服务业发展工作,主管全区盐业工作,依法对租赁(融资租赁除外)、旧货流通、汽车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工作、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政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和查处再生资源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

   (九)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依据法律、法规及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的授权,本部门职责履行范围涵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

   (十二)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等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区食盐行政执法工作。

   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务,承担各类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等的落实情况;组织起草文件文稿,承担政务公开、编发工作信息、审核发布公文等任务;负责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和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廉政、人事、机构编制、财务、计生、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商贸发展处。组织编制全区商贸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商贸宏观运行状况;负责编制全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商贸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大型购物中心等规划建设和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指导冷链物流业发展;制定全区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负责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平台、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外贸发展处。负责进出口贸易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区进出口状况,研究对外贸易发展趋势;负责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工作;负责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负责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促进工作;负责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商务服务业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商务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业、家庭服务业、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洗染业、家电维修等生活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助餐饮业和服务业行业开展等级评定;配合市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活服务行业技术、技能、服务质量标准;负责特种商贸业发展工作,对租赁(融资租赁除外)、旧货流通、汽车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内外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加具意见;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五)市场秩序处。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商贸流通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建议;参与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行政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规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负责统筹商务领域投诉;负责统筹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六)口岸管理处。组织拟订并实施区口岸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口岸综合管理和协调及按管理权限办理全区口岸的开设、关闭、搬迁及技改建设的审查、报批等工作。

领导信息

   蓝伟锋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李清雄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绩效考核、财务管理、政务公开、保密档案、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行政后勤、安全生产、内部审计、扶贫、工青妇、离退休干部、编制人事、固定资产、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其他上级交办工作。分管办公室。

   张凡华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商贸业规划、监测分析;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商贸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大型购物中心等规划建设和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指导冷链物流业发展;制定全区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平台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他上级交办工作。分管商贸发展处。

   李珺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商务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餐饮业、家庭服务业、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洗染业、家电维修等生活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助餐饮业和服务业行业开展等级评定;配合市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活服务行业技术、技能、服务质量标准;负责特种商贸业发展,对租赁(融资租赁除外)、旧货流通、汽车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内外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加具意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管理;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他上级交办工作。分管商务服务业处。

   陈海源同志(二级调研员):负责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商贸流通市场经济秩序,研究提出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建议;参与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行政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规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负责统筹商务领域投诉;负责统筹三防应急工作;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他上级交办工作;分管市场秩序处。

   刘力同志(二级调研员):负责进出口贸易管理服务;外贸发展监测分析;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负责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促进;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工作;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他上级交办工作。分管外贸发展处、口岸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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