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
机构信息
地区: 黄埔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电话: 020-82113865,020-82113868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5楼 邮政编码51053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区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实施普法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落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组织实施本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组织、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协助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组织、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等。

   八、负责规划、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管理、监督全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黄娇娥同志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联系萝岗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哲同志负责人民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司法所建设;普法宣传、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区调解中心,统筹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司法行政业务,联系新龙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毛慧琳同志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编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公职律师等工作,分管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行政复议和应诉科(区行政复议办)、律师工作管理科、区公职律师事务所,联系长洲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谢绮岚同志负责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反腐倡廉、组织编制人事、党务公开、工会、妇联、退休干部、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财务资产、审计统计、信息宣传、维稳综治信访、安全生产、消防、档案保密、后勤;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政工办公室、局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联系云埔司法所。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戴作银同志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企业法治体检;协调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组织、管理法律援助等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区法律援助处,联系黄埔司法所。

   三级调研员欧阳注凡同志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督导、考核全区相关部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服务管理、应急处置和后续管理工作。分管社区矫正执法科,联系联和司法所。

   三级调研员申焰同志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局日常值班管理工作,联系大沙司法所、鱼珠司法所。

   三级调研员陈镇木同志外派广清产业园工作。

   三级调研员康忠芳同志协助分管领导负责机关党委、纪委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联系文冲司法所。

   三级调研员梁小瑾同志联系永和司法所、长岭司法所。

   四级调研员鲍时照同志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局工会、妇联、退休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联系九佛司法所、龙湖司法所。

   四级调研员陈光清同志联系夏港司法所、南岗司法所。

   四级调研员钟景贺同志联系红山司法所、穗东司法所。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司法部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司法部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