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黄埔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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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电话: | 020-82052340 投诉电话 020-82378723 |
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D栋326A室; |
(一)民族工作主要职责
1 、掌握全区少数民族的各方面情况,组织协调对全区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
2 、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
3 、协调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的事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4 、协助组织、人事和统战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
5 、对各街道民族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6 、承办市民宗局、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宗教工作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全区宗教事务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违法。
2、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的经济建设服务。
3 、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的特点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指导宗教团体搞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与管理工作。
4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 协助和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进行的非法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
5 、调查和掌握全区宗教工作的情况和动态,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 、指导和协助各街道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7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防火、安全工作,并把它列入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上,经常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8 、承办市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黎广宁(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主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全面工作,分管民族宗教科;分管党总支部、工会等工作;负责联系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杨飘扬(区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
协助黎广宁局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分管区政务办的政务公开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区有关部门开展宗教事务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建立和落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叶小红(民宗科科长):
负责科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