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夏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941-7121602 |
地址: | 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306号 |
一、基本情况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现有在职职工60人,退休干部31人,其中在职职工中公务员20人,事业干部38人,工勤人员2人。现有局长1人,副局长4人。
二、内设机构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电化教育中心现有干部6人(主任1人、干事5人);教育科学研究室现有干部10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干事8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现有干部8人(主任1人、干事7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有干部学生4人(主任1人、干事3人)。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下设内设机构6个,为办公室现有干部8人(主任1人、干事7人);教育股现有干部6人(股长1人、干事5人);计财股现有干部4人(股长1人、干事3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现有干部6人(主任1人、干事5人);科技和语言文字管理股现有干部4人(主任1人、干事3人);安全管理股现有干部4人(主任1人、干事3人)。
三、工作职责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一)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制订全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指导全县双语教育工作,协调教育援助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承担全县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研究、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科技示范和科技创先活动,编制民用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指导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管理国家、省、州在全县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负责县级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基金的预、决算及其使用的动态管理。组织开展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科技示范活动。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服务等工作;指导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组织科技人员参与全县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研究、咨询活动。负责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各乡镇和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负责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宣传培训活动。
(三)主管全县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教师招聘和中小学、幼儿国、职业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培训、评优选先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四)协调、指导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指导学校实验设备、仪器、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管理。
(五)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管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六)负责全县中小学、职业中学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制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划;负责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和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对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全面管理的职责,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负责教职工调配、奖惩、劳资和离退休等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化教育中心:
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编制、储存、审定、整理、征订有关基础教育的电教教材、资料和信息。负责培训电化教育工作人员。研究电教教材和教法,促进教学改革。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电教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评估及电教设备的订购、管理、使用、维护和配发。
教育和科学研究室:
负责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组织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研究的业务指导和业务管理。负责监控中小学教学质量。负责审定教研和教学研究项目。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生学科课外辅导和文、体、艺各类特长生的培训。负责参与或具体承办县教科局组织的全县中小学大型文艺活动和科技活动。协助抓好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教育培训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知识。组织开展多种有益的游戏娱乐活动、体育运动、文化艺术、教育活动等。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协调开发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受理、审核各学校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定核定贷款申请额度,协助银行监督、管理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偿还。负责组织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摸底、政策宣传、诚信教育等工作。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按时催收贷款本息。衔接本级财政,按时足额拨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督促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县经常性助学活动,多渠道筹措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经费。负责审定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项目,支持帮助教育协会各学科、专业研究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