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第四师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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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
电话: | 0999-8182215 |
地址: | 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515号 |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师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相关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品法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指导师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健康兵团战略、健康师市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职工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兵团、师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师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师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师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师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师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师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师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师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一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督办、修志、保密、信访等日常工作;承担督察督办、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对口援疆、兵地融合、向南发展、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负责人事、编制、干部任免、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经济建设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实施、监督、评价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统筹管理和监督卫生健康专项资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行风建设;负责群团组织、纪检、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工作。
(二)综合二科。承担推进健康师市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务人员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卫生健康信息化及健康扶贫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养结合、医疗服务共惠、绩效评价工作;承担中医药管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科技发展、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医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注册工作。承担师市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医疗保健以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医疗纠纷工作。负责妇幼卫生和计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疾病预防防控,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治、免疫规划、控烟并组织实施。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及环保工作。承担综合监督、食品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人口监测预警,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服务,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