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第四师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
电话: | 0999-8182383 农业农村综合管理科:0999-8182379 项目管理科:0999-8182429 |
地址: | 可克达拉市绿野路与北固山西路交叉口 |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实施师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研究。
(二)统筹推动发展团场连队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军垦文化、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团场连队人居环境。指导团场连队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师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牧职工、农民承包农用地的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推动集体所有制连队土地经营制度改革、集体经济发展、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集体所有制连队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农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团场连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发布师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园艺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粮食、棉花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师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师市区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气象和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兵团、师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参与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工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参与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师市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师市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科)
(二)农业农村综合管理科(畜牧兽医科)
(三)项目管理科(财务科)